1.第 1 章 李玉凤觉得自己头疼欲裂。 为了尽快给一本晋江年代文IP出影视化评估,她昨晚熬了一宿。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2.第 2 章 对于李玉凤这门亲事,老李家其实早就想和老赵家说明白了。 这亲事是当年李玉凤爷爷在世的时候,同老赵家定下的,那时候还没有划成分,赵国栋的爷爷在县城做生意,家里家境富裕,是远近闻名的小玉户,两家人瞧着孩子年纪相当,就把亲事给定下了。 可谁知道没几年,摊上了这事儿,赵家的那些家私全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给割了,还落下一个富农的成分,如今这日子过的一年不如一年。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3.第 3 章 刘振华一开始并不喜欢柳依依。 他们都是从N市来的知青,彼此知根知底。柳依依家是单亲,她又是家中长姐,因为家庭成分是资本家,所以高中毕业后国家一直没有分配工作。 为了避免在家坐吃山空,柳依依选择了下乡,成为一名光荣的知青。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高高兴兴的吃了晚饭,跟着李国基一起去了晒谷场集合。 4.第 4 章 卫星大队有好几个生产小队,李家所在的是第八小队,总共有三十几户人家,男性壮劳力七八十个,女性也有五六十人。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保证质量,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5.第 5 章 “我也想跟着你们一起去地里干农活,夏收是劳动人民的一次战斗,我想参加到战斗中!” 李玉凤一身正气的开口,她站起来,看着即将出发的三五成群的社员和知青,继续道:“让马同志留下来帮我看晒谷场吧,我要加入到你们的战斗中。” 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也是城里来的知青,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这三嫂人却很好,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因为连日的劳作,晕倒在了麦田中,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身体实在很虚弱,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不敢马上答应下来,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6.第 6 章 李玉凤手里捏着一株草药,表情有些茫然的看着前面弯腰劳作的人,她还不能适应这种无污染的新鲜草药制作方法,有些犹豫的把他口中所谓的止血草放在了一旁的田埂上。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他偶尔停下动作,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微微皱了皱眉心,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便没理她,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7.第 7 章 作为原书的女主,柳依依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总能在适当的时刻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8.第 8 章 李家四个兄弟,大哥在公社的农机站工作;二哥二嫂就住家里,就是李玉凤醒过来时看见的那两个;三哥还没娶媳妇,按原书剧情他后来娶了马秀珍;四哥在县里上高中,从今天开始放了农忙假,也回了大队帮忙。 李玉凤顺着窗户望出去,就瞧见几个年轻人围在了一圈,其中有个跟自己长得差不多的,就是跟她一起从娘胎出来的龙凤胎哥哥。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家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9.第 9 章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10.第 10 章 赵家栋眼疾手快,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见四周没人,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11.第 11 章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12.第 12 章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13.第 13 章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14.第 14 章 李玉凤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冷不丁蹦出一句“卧槽”…… 但她马上就淡定了下来。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剧情在改变,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所以打算借花献佛,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15.第 15 章 赵国栋看见李玉凤发现了自己,有些尴尬的偏过头。他刚才一路上带着草帽,这时候站在树荫下,就把草帽揭了下来,当扇子扇起了凉风来,还时不时有些忐忑的往李玉凤那边看一眼,生怕她就瞥一眼也不过来。 李玉凤斜睨了赵国栋一眼,见他一手叉腰,故作镇定的样子,愣是故意不过去。 切……想跟人说话也不直接点,躲躲闪闪的算什么?李玉凤故意扭过头,继续和马秀珍说话。 “秀珍姐,你说国家会不会什么时候再开放高考呢?”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昨晚赵国栋那脸色,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顿时也挺直了后背,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要是他有什么不轨,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16.第 16 章 李玉凤还没有回家。 这样的大雨天雨水容易倒灌到进仓库,所以她和马秀珍两个人还在仓库里守着。 这里放着生产队一整年的油菜籽,要是弄潮了,均摊下来就是每个社员的损失。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17.第 17 章 刘振华推门进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上,领子翻的很整齐,洗过的头发已经干了,梳理得一丝不苟。他和这生产队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李玉凤把自己拾掇好了从房间里走出去,看得李三虎一愣一愣的。他以前觉得自己妹子虽然出挑吧,可和城里姑娘就是有些不一样,可今天她这么一打扮,谁还能瞧出她是个农村姑娘?简直比柳知青还时髦啊! “哥,你傻了?不认识你妹妹我了?”李玉凤瞧着李三虎这模样就觉得好笑,故意打趣了一句。 李三虎憨笑了两声,觉得自己有这么一好看的妹妹,脸上倍儿有面子,笑着道:“快走快走,别让人大家伙等急了。” 李玉凤一双大大的杏眼弯成月牙儿,长长的马尾巴一甩,从老李家出门去了。 18.第 18 章 整个卫星大队就只有一辆拖拉机, 就停在他们生产队晒谷场上, 肯定是不能经常用的, 要不然别的生产队都看着呢, 影响也不好。 但今天不一样,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告一段落,生产队好些人都要去公社,李三虎还要代表卫星大队去公社的农耕队落实接下来的耕地任务, 所以这拖拉机就可以用起来了。 李玉凤知道刘振华和柳依依也要去公社, 他们毕竟是城里人,这农村就跟一滩死水,他们就算是水里的鱼, 也要隔三岔五的冒个泡呼吸呼吸外面的空气。 更何况, 他们并不是鱼, 充其量就是暂时寄生在水里的蝌蚪, 等长出了四条腿,一蹦跶就要蹦跶到岸上的。 自从刘振华和柳依依提出“保持距离”之后, 柳依依的心情一直很失落,现在两人又要一起去公社, 就感到非常尴尬。 拖拉机的车后座有好几个位置,驾驶员还没来, 他们已经找了位置坐下了,柳依依坐在刘振华斜对面的位置上, 穿着一件浅灰色衬衫, 下面是普通的卡其裤子, 唯一的不同是脖子里系着一条粉色的方巾,她今天特意扎了两个麻花辫,让人看上去朴实一些,心想也许刘振华喜欢的大约是李玉凤的朴实。 “李三哥到了。”车后座的知青们看见李三虎过来,笑着跟他打招呼,这才看见了跟在他后面的李玉凤,两个眼珠子都看直了。 以前这卫星大队最时髦的就是柳知青了,可今天李玉凤这打扮,可着实把柳知青给比下去了。那背带裤下的小腰身看着就细巧,比上次柳知青穿的还要好看。 长长的马尾巴拖在脑后,瞧着特有精气神。 李玉虎把李玉凤拉上了车,看见她身上还背着一个军绿色的革命包,问她:“妈今天给你多少钱和票了?” “不告诉你。”李玉凤娇声道,抬起头来看见刘振华正招呼她:“玉凤,坐这儿。” 拖拉机后座经常载粮食肥料,总会弄的脏一些,刘振华把一块手帕垫在上面,让李玉凤坐他边上。李玉凤扫了一眼,弯腰用手心擦了擦坐垫,坐在了李玉虎的边上。 她和李玉虎是龙凤胎,两人长的有七八成像,整个红旗公社的人瞧见了都觉得稀罕。 刘振华见了李玉凤不理自己,略略皱了皱眉心。柳依依还在车上坐着呢,他心里涌起几分失落来,以为当着柳依依的面讨好一下她,她就会知道他和柳依依之间没什么联系了。刘振华的视线无意中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扯着自己的衬衣下摆,楚楚可怜的模样。 她那微蹙的眉宇又让自己心里一阵动容,看着巧笑倩兮的李玉凤,刘振华陷入了沉思。 拖拉机很快就发动了起来,哐哐哐的声音吵得人震耳欲聋。李玉凤和其他几个去公社的知青和社员聊了起来,他们顺着生产队的泥路开出去,最后开到通往公社的石子儿路上。 “哎,那不是铁蛋和他弟弟吗?”社员中很快有人看见了不远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 这时候还是早上,太阳不辣,但天气已经有些热了,从他们生产队到公社,拖拉机都要开上半个都小时,要是靠十一路,只怕走去都要到中午了。 李三虎也看见了那两人,凭心而论,他和赵国栋关系还不错,可他妹子不喜欢人家,他也不敢喊人家上车来,只好悄咪咪的转过头来,看了一眼他今天有些惹眼的妹子,似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明天公社的小学就开学了,赵国栋肯定是送赵家栋上学去的。他肩上还挑着两筐东西,一时也看不清是什么。 李玉凤听见别人说话就从拖拉机上站了起来,见李三虎又看她一眼,便拧着脖子道:“看我做什么?路这么远,你不捎带人家一程吗?”她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补充道:“这车也是大队的,给社员坐不是很正常吗?” 李三虎见她这么说,顿时笑了起来,加足马力开过去。 赵国栋也听见了身后的拖拉机声,他和赵家栋连忙让到了路边,等拖拉机近了,才看清是李三虎载着生产队里的人都在车上。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两人的面前,李三虎道:“上来,带你们一程。” 赵国栋本来觉得走路无所谓,可看见赵家栋热得满脸是汗,便点头答应了下来。他挑着担子绕道拖拉机后面,一抬头却看见了坐在人堆里的李玉凤。 她不是一向不喜欢上公社玩的吗?怎么今儿也去了? 早知道她在这上头坐着,他就不答应坐这车了…… 赵国栋的脸色一下子透出尴尬来,视线扫过李玉凤,脸都有些发黑。 赵家栋看见李玉凤更是吓了一跳,缩了脖子退后两步道:“三虎哥,我和我哥还是走路吧,我们喜欢走路!”他其实真的很想坐车啊!这石子儿路实在太硌脚了,他走的脚底都疼,可比起遇见李玉凤,他还是选择走路吧! “跑什么呢?我是母老虎吗?就这么怕我?”眼看着这两人就要打退堂鼓,李玉凤站起来看着两人道:“四哥,你把家栋拉上来。” 赵家栋抱着怀里的书包,蔫了吧唧的看看赵国栋,又看看李玉凤,再想想自己的脚底板,乖乖的伸手让李玉虎拉上了拖拉机。 李玉虎也很喜欢赵国栋,小时候他在学校跟人打架,都是赵国栋帮他的,他也一直把他当自己妹夫,可没想到这样高大威猛强悍有力的妹夫,愣给自己妹子折腾没了。 他跳下拖拉机,把赵国栋身上的担子卸下来,搬上车,然后推着赵国栋上去。 赵国栋全程都黑着一张脸,一句话也没说。经过这一周的起早贪黑,他成功的又把自己晒黑了几个度,看上去黝黑健壮,手臂上的肌肉纹理分明,皮肤光滑油亮。 等众人都坐稳了,拖拉机又开了起来,李玉凤拉了拉赵家栋的袖子,让他和自己换了个位置。 赵家栋就坐在赵国栋的边上,这位置一换,就变成了她坐在赵国栋的边上了。 李玉凤也没理他,只是侧过头,任自己昨晚刚洗过的,还带着木槿花香气的长发随风飘扬。 那长长的马尾巴在风中飞扬起来,纤细柔软的发丝扫在赵国栋那张黑脸上,让他觉得浑身僵硬。 他这次真的是上了贼车了。 赵国栋心里这样想,可鼻子却不听使唤的嗅着她发丝上的馨香,觉得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好闻的味道。他皱了皱眉心,努力让自己别开头,感到脸颊无限发烫中。 脖子和耳根都红了起来。 很好……李玉凤转头,就看见赵国栋古铜色的皮肤颜色变深,脸上唯一发白的耳垂透出一点血红来。 还是会怕羞的嘛! 李玉凤微微侧身,忽然间车子一个颠簸,膝盖撞上了赵国栋紧实的大腿肌肉。 明明她自己的是骨头,却疼的她红了眼眶,紧接着便听见柳依依尖叫了一声,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刘振华怀里靠过去。 刚才调整了座位,她“被迫”坐到了刘振华的边上。 赵国栋反射性的扶了李玉凤一把,纤细的手腕握在掌心,就跟触电了一样,他急忙松开手,皱着乌黑的眉心,脸上表情严肃。 这一趟贼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站了……简直分分秒秒都是煎熬。 赵家栋瞧出了他哥的窘迫,为了让他哥娶上媳妇,他决定帮他一把,虽然自己长了一张不把门的嘴,奈何这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 “玉凤姐,你上公社玩呢?” 李玉凤懒得理他,抬了抬眼皮不说话,从兜里掏了一颗寸金糖吃了起来。 一旁的李玉虎便开口道:“她腿上伤口老不见好,我妈让三哥带她去公社卫生院打针呢!” “什么?玉凤姐的伤口还没好?我的都好了!”赵家栋顿时来劲了,给他哥推销起了药膏道:“我哥给我磨的草药膏,我敷了两天就好了,现在已经结痂了。”他说着还朝着赵国栋看了一眼,挤眉弄眼道:“哥,你也给玉凤姐做一点呢,她还没好呢!” 赵国栋的脸已经黑得跟锅底一样的了,恨不得一巴掌糊赵家栋的脸上,抬起头的时候却看见李玉凤斜睨着眼睛看自己,被那漆黑的大眼珠子盯上,赵国栋觉得自己后背都有些凉。 “原来你还会做药膏啊……”李玉凤一张小嘴里还嚼着糖,看着赵国栋慢慢开口,她那圆溜溜的杏眼闪着光芒一样,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我们家以前开药铺的,我爹还会给人捏背呢!”赵家栋压根都不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还在一个劲的唠叨。 李玉凤扭头看了他一眼,从军绿包中掏了一颗糖过来,塞他手中道:“吃糖。” “给……给我的?”赵家栋觉得自己有几年没吃过糖了,感动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他把糖捧在掌心,激动道:“玉凤姐,你知道……我几年没吃过糖了吗?咱家搬回生产队之后,我就没吃过糖了……” 李玉凤的眉心都皱了起来,实在听他啰嗦的心烦,瞥了他一眼道:“给你糖吃还堵不住你的嘴吗?” 19.第 19 章 赵国栋正在计划一会儿怎么教训他这个傻弟弟…… 不拿皮带抽上他一顿实在不解恨!怎么会有这样的傻缺呢!他胸口跟堵着一块大石头一样, 憋得喘气都不得劲。 “糖还堵不住你的嘴吗?”几乎是和李玉凤异口同声, 赵国栋也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赵家栋剥了糖纸刚把糖塞嘴里, 脸上带着茫然:“你俩怎么老说一模一样的话?” 李玉凤哼了一声, 靠在座位上, 扬着下巴不说话。 那一头乌黑弥这香气的长发,又在赵国栋的脸上扫来……扫去…… 赵国栋觉得自己头脑充血,他低下头, 才发现自己充血的地方不止头脑一处。 幸好……他穿着宽大的裤衩, 没有人会注意到那个隐秘的地方。 赵国栋低下头,故意翘起了二郎腿,把手臂搁在膝盖上, 以掩盖他此时的窘迫。 坐在拖拉机后座的几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大家心照不宣, 谁也没有去打破此时的平静。 李玉凤低下头, 看见刚才李玉虎帮着赵国栋搬上来的两个箩筐,一个里头用烂棉花垫着, 上面放着几十个新鲜鸡蛋,另一个里面则是一些秸秆, 应该是学校要求学生带去食堂做饭用的。 那些鸡蛋上面的鸡屎都擦得干干净净,看上去颗颗饱满, 应该是吃多了活虫子,才能下出这样好的双黄蛋。只可惜这么好的鸡蛋, 赵家人都舍不得留着自己家吃。 李玉凤偷偷抬头看了赵国栋一眼, 见他一路上一直低着头, 高大魁梧的身子因此显得有些佝偻,他的鼻子非常高挺,用现代人的话来说,足足是一个侧颜杀。 她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赵国栋,自然没有逃过刘振华的视线,刘振华微微蹙眉,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曾经从来不正眼看赵国栋一眼的李玉凤,会对他有这种眼神。 李玉凤会喜欢他吗?完全不可能?她曾经无数次在自己面前鄙视眼前的这个男人,说他又土又憨,没有一点意思。 “玉凤,一会儿我有空,陪你去卫生院打针吧?” 刘振华想了想,还是微笑着开了口。即便他仍旧对柳依依心怀愧疚和奢望,但现在……追求李玉凤才是他的第一要务。况且,这样的李玉凤确实让他心动,这种阳光灿烂朝气蓬勃的样子,才是像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有的。而不是像柳依依那样,死气沉沉,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让人颓废的感觉。 “不用,我三哥陪我去。”李玉凤虽然是回得刘振华的话,但视线却还是停留在了赵国栋的脸上,那人闻言皱了皱眉心,什么都没有表示。 李玉凤也跟着皱了皱眉心,心中略不是滋味,一扭头侧过身子,长长的马尾巴啪一下打到赵国栋的脸上,惊得他急忙坐直了身子,表情一脸肃然。 “玉凤,要不就让刘同志陪你去吧,我先要去农耕队办个事儿。”李三虎还以为李玉凤喜欢刘振华,虽然他对刘振华没啥特殊好感,但自己妹子喜欢,他也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里越发郁闷了几分,索性咬了咬唇瓣,直接转头对赵国栋道:“赵国栋,你陪我去卫生院。” “啊?”赵国栋忽然间被点到名字,一脸茫然。 这车后座上坐的所有人几乎都对他送去了注目礼,看着他此时的表现。 他们想要在李玉凤跟前献殷勤都还没机会呢!以前李玉凤只搭理刘振华一个人,他们削尖了脑袋想凑上去,只有被她厌烦的份儿,但今天……她居然点名了要让赵国栋陪她去卫生院? “我……我也有事儿呢,我要送家栋去学校,还要……” 他的话还没说完,赵家栋急忙道:“哥,学校就在卫生院隔壁,你把我送门口就行,耽误不了……” 他还想接着往下说,就瞧见赵国栋看他的眼神中有一种让他不寒而栗的寒光,赵家栋打了个哆嗦,声音一下子就变小了。 可等赵国栋抬起头,看见李玉凤那一双汪着水汽的杏眼时,就觉得心口被狠狠的戳了一把,喉头发紧,竟然鬼使神差的开口道:“那……等我把家栋送去学校,就陪你去趟卫生院吧。” 李玉凤的表情在瞬间破涕为笑,撇了撇嘴角,冲着前头开拖拉机的李三虎道:“三哥,你直接把拖拉机开到学校门口,我们从那儿下来。” 刘振华任凭李玉凤拒绝自己,看着她脸上的一颦一笑,总觉得这是她故意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来的。 她一定还在生自己的气,所以才会把赵国栋当成挡箭牌,故意在众人面前让自己难堪的。他心里有些后悔,为什么当时一时心软要给柳依依带药膏呢?这实在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但李玉凤的脾气,他还是有些了解的,耍起小姐脾气的时候,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他现在要是再坚持陪她去卫生院,她只会让自己更下不来台。他们应该在私下里找个时间,好好的把事情说清楚。 拖拉机很快就停在了学校的门口,赵国栋下车,接了李玉虎递下来的箩筐,等再转身的时候,就看见李玉凤正扶着座位,从拖拉机上下来。 他看着李玉凤摇摇晃晃的下来,伸出手去一把扶住了她的手臂,头却一直低着,连正眼也不敢看她。 李玉凤原本以为赵国栋未必肯扶她,见他把手伸了出来,心里也已经有些窃喜了,她从车上下来,将身上的衣服抚了抚平,等着赵家栋也跳下车。 “一会儿你打好了针,去农机站等我。”李三虎向李玉凤交代了一声,又冲着站在不远处的赵国栋道:“铁蛋,你可不准欺负我妹子!” 李三虎比赵国栋还大一点,也算从小玩到大的,又一直把赵国栋当妹夫看,一开口就有一种大舅子的既视感。 “哥,人家有大名的!”李玉凤皱着眉心反驳,人赵国栋几十年后那可是这红旗公社乃至广安县都数一数二的人,他还铁蛋铁蛋的……就不知道要搞好关系吗? “行行行,叫大名,这不是习惯了吗?”李三虎压根没往心里去,不过瞧着李玉凤护着赵国栋这架势,倒是有些奇怪了,他这妹子,以前可是连正眼都不愿意多看人赵国栋一眼的,生怕别人知道他就是自己从小定下的娃娃亲,觉得忒没面子了。 赵国栋继续面无表情,他并不像年幼的赵家栋,听见别人叫他小名就炸了,虽然他也不喜欢他那小名,但至少还可以冷静的对待。但听到李玉凤维护他,心里还是有种说不出来的熨帖的感觉。 “走吧。”他随口说了一句,也没见露出半个笑脸,将两筐东西挑到肩上,往赵家栋学校门口去。 李玉凤挎着个小包跟在他身后,后面还跟着个个子更矮的赵家栋,一行三人往前走。 刚刚放过了农忙假,这时候学生都回校上课,赵家栋遇到好几个他们班的同学,看见李玉凤站在赵国栋的身边,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 开玩笑,李玉凤今天穿的这一身衣裳,就算是去县城里那都是时髦的呢!几个小同学忍不住盯着她看,问赵家栋道:“她是你们大队的知青吗?咋那么好看?是你哥的对象吗?” 赵国栋听了这话脸上都热了起来,可嘴长在他们身上,他也不好意思开口反驳,抬起头的时候,却见李玉凤仿佛完全没听见那些人的闲言碎语,依旧表情自然的跟在他身后。 她倒是难得这样坦然…… “要不,你在门口等我,我进去把家栋安顿好就出来?”他可受不了这些嘴碎的小娃子,这里是公社的学校,等他们回各个大队一宣传,这闲话就会传遍整个红旗公社。 “好,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李玉凤乖乖的停下脚步,双手抱着她那个绣着红五星的绿军包,样子看着可乖巧了。赵国栋看着她脸上洋溢的灿烂笑容,心里却有些发怵,这女人变起脸来特别快,别看她这时候瞧着安静听话,那天生气扔鸡蛋时候那小模样,还当真吓人呢。 他莫名觉得后背有些凉,但还是点了点头,挑着担子和赵家栋进了校门。 看着赵国栋半弓着背挑担离去,李玉凤的心情却着实不错,前几日的阴霾一扫而光。 那人身材高挑,在一行送娃的家长中都算是鹤立鸡群的。其实他现在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半年之后就恢复高考了,以他从前上学时候的成绩,考上个大学是很容易的,但从原文的剧情来看,好像并没有涉及到赵国栋考大学的内容。 李玉凤觉得有些可惜,她看着赵国栋的背影,慢慢收回视线。 赵国栋很快就从学校里出来了,肩膀上还担着两个空箩筐,他抬起头,就看见李玉凤低头站在门口,长长的马尾巴垂在了胸口,垫着脚尖在泥地上画着些什么。她看见赵国栋出来,急忙用脚底在地上搓摩了几下,她那黑色面子的小布鞋底下就扬起了一片灰尘。 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走到自己面前还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赵国栋的错觉,总觉得她看着自己的眼神似笑非笑,他看了一眼她刚刚用脚底推平的地方,脸上有些狐疑。 李玉凤嘴角笑成了弯弯的月牙儿,从包里拿出一颗糖来,塞到赵黑脸的手中道:“给你吃糖!” 20.第 20 章 粗糙的掌心里猛地被塞进来一颗糖, 让赵国栋有些窘迫。他愣了片刻才道:“我……我不爱吃糖。” “会有人不爱吃糖吗?” 李玉凤反问他, 若是他们那个年代, 不爱吃糖也就算了, 压根不稀罕。但这种年代, 糖这个东西却是不容易得的,而且它这种甜滋滋的感觉,真的是能让人的心情都跟着甜滋滋起来, “家栋说……你们家已经很久没吃过糖了, 你就吃嘛!” 她有些期待的看着赵国栋,他老是唬着一张脸,好像从来没有笑过…… 赵国栋把糖握在了掌心, 这种寸金糖他小时候是吃过的, 咬开里面还有浓浓的糖汁, 非常香甜。他把糖小心翼翼放在了自己褂子口袋中, 根本舍不得吃。 李玉凤看见他收了糖,脸上的表情也没有那么凶神恶煞的, 才略略松了一口气。 卫生院就在学校旁边的一个巷子里,赵国栋帮她挂了号, 医生检查完李玉凤的伤口之后,让她去注射室打了试验针。 “你这个不行啊, 破伤风过敏,不能打针, 我给你开些蝉蜕吧。”医生看着李玉凤白嫩嫩的胳膊上还没退下去的红点, 皱了皱眉心道:“不过最近农忙, 割伤腿脚的人不少,我们卫生院的蝉蜕已经用光了,你去对面的国营药房看看去。” 李玉凤并不知道蝉蜕是个什么东西,但她还是谢过了医生,接过他递来的药方,转身退出诊室。 赵国栋就坐在诊室外面的长椅上,脸上神色肃然,很显然他并不是主动愿意陪李玉凤过来的,但看见李玉凤出来,还是站起来问她:“怎么样?现在去打针吗?” “不用了,走吧。”李玉凤看见他这副样子心里又来气了,她也不是一个爱热脸贴冷屁股的人,既然赵国栋不愿意陪着自己,那就算了呗。 “还没打针呢,怎么就走了?”赵国栋想起那天晚上她割伤脚时候的样子,那时候虽然黑灯瞎火的,但就着当时的月光,他还是能看见她伤口看着不浅的,况且他们农村人向来是粗人,李玉凤就算再娇惯,那肯定也是因为伤口没愈合好,她家里人才会让她来打针的。 “医生说不用打了。”李玉凤把手里的药方丢给赵国栋,继续道:“去药房抓药吧。” 赵国栋翻开药房看了眼,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她走路时候拿马尾巴甩来甩去的,就像在他心口上搔一样,他急忙加快了脚步跟上去。 …… “不好意思,蝉蜕咱们药房也没有了,现在才五月份,知了都还没从泥洞里出来呢。”营业员有些抱歉的开口。现在物资紧张,连一些常用的中药材也很稀缺。蝉蜕要到七月份的时候,才会富余起来,他们这里已经卖空了。 虽然李玉凤觉得自己不会因为受了这么一点小伤就狗屁了,但这要啥没啥的遭遇,还是让她有些郁闷。 “走吧!”她决定去她大嫂张翠华那边买一些肉回去吃,都说吃什么补什么,吃两回肉,那她流的血也就都补回来了。 赵国栋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看见李玉凤往供销社那边走,便也跟了上去。 阿婆临走时候给了他一斤肉票,让他买一些肥肉回去,熬上一小碗的猪油,家里没菜的时候,一小勺的猪油拌饭再加几滴酱油,就可以吃下一整碗饭了。 但买肥肉也是要运气的,他今天来得不早了,怕是只能买到半瘦半肥的猪肉了。 他们在供销社门口排了好一会儿队,终于到了营业员窗口。张翠芳看见是自己的小姑李玉凤,只笑着道:“怎么今年是你来的?”她一边说,一边把切好的大棒骨递过去给李玉凤,收了她数给她的肉票。 李玉凤接了棒骨,转头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的赵国栋,凑到张翠芳跟前问道:“嫂子,今天的猪油卖光了吗?” 供销社也直接卖熬好的猪油,这比买肥肉回家自己熬划算多了,一斤肥肉顶多熬三四两的猪油,但要是直接买猪油,按肉票也是一斤换一斤的。 不过这样的好事可轮不着像赵国栋这样的人,他们要是能顺顺利利的买上一斤全肥的肥肉,那都是运气了。 “只剩下半斤了……”张翠芳本来是想留着做人情的,但瞧见自己小姑子开了口,脑子一转,就松口了:“再给他半斤油渣,成不?” “谢谢嫂子!”李玉凤脸上都快笑开了花,转身对赵国栋道:“快把你的肉票拿出来。” 赵国栋有些拘谨的从兜里拿出那张揉皱了的肉票,被李玉凤接了过去,然后她从张翠芳的手里拿了窗口递出来的猪油和油渣,牵着他离开队伍。 后面排队的人眼睛都直了……盯着那白花花的猪油和炸得黄澄澄的油渣,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同志,还有猪油吗?”有人不死心的开口问道。 张翠芳笑着道:“不好意思,今儿卖光了,明儿赶早吧!” 排队的人其实心里都清楚,什么赶早不赶早的,看李玉凤手里拎着的那几根大骨肉,就知道她是营业员家属了。这大骨头零售一毛六一斤,等吃完了晒干还能卖出去一毛四,等于两分钱白吃了一顿肉骨头,也就他们供销社肉案上的人有这样的好事情! “给你。”李玉凤见离人群远了,才把猪油和油渣递给了赵国栋。 虽然猪油和油渣加起来才一斤,可要知道这些东西再没做成猪油和油渣之前,可有两三斤呢!而且……这个年代的人普遍没油水,给他肥肉那简直是感激不尽了,瘦肉基本上是属于不畅销的。看见营业员一刀下来要是一半都是瘦肉,那才是打心眼里心疼了。 要是这一斤的肉票换成肥肉,熬出来的猪肉大概只有三四两,剩下的油渣估计也只有一丁点。这一回借着李玉凤的关系,赵国栋足足占了好大一个便宜。 他从李玉凤手里接过了东西,想说谢谢吧,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大恩不言谢……这么多的猪油,足够他们家省着点吃上两个月了。 赵国栋麦色的脸上透出一丝丝笑意,憨厚满足的样子,让李玉凤心中动容。他漆黑的眼珠子底下似乎闪着光芒,是对生活的无限期望,不管现在的日子过得怎样,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 “你现在瞧着这些东西金贵,等再过上个十几二十年,你就瞧不上这些了,到时候没有人喜欢吃这些。” 四十年后的人基本上没有人喜欢吃肥肉,即便是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对于肥肉来说,最后剩下的也只是缅怀。科技发达到那个时候,人们甚至可以让一只猪只有瘦肉没有肥肉,那是一个肥肉被彻底遗忘的年代。 “怎么可能,这世上还有比肥肉更好吃的东西?”赵国栋抬头反驳,眉眼中甚至还有着对她这种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小姐的鄙视…… 李玉凤却没有生气,任何一个人看见赵国栋现在这副珍惜肥肉的一脸赤诚,都不会对他动怒的。食物对于他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他现在所有努力劳作的动力,就是为了能吃上一顿饱饭,能让全家人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那咱要不打个赌?”李玉凤看着他,眨眨眼道:“要是……过了三四十年你还喜欢吃肥肉,就算我输;要是到时候你不爱吃肥肉了……那你……就答应我任何一个条件?” 赵国栋被她狡黠的眼神看着心里有些发怵,他以前没发现李玉凤这么贼机灵,这时候却不敢小瞧了她,总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中充满了阴谋。赵国栋想了想,坚定的摇摇头道:“我可以保证,不管过多少年,我都爱吃肥肉,至于你的条件……” 李玉凤听他这么回答,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的赵国栋如何会知道,他将来会成为首富赵国栋呢? “你不用急着保证。”她看看他,嘴角勾起笑意,他的额头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那颗颗晶莹的汗水从他细腻的古铜色肌肤上渗出,有种充满男性荷尔蒙的诱惑。再配上他那一本正经的表情和对自己的几分猜忌,在他脸上形成了一种很特别的和谐,让他看上去正直、俊朗、谨慎。 李玉凤的手指在背包里掏了半天,拿出一块棉布手帕,塞到赵国栋的手心,在她脸颊尚未涨红之前转过了身子,一边走一边低着头道:“你擦擦汗吧,满脸都是……” 她说着加快了脚步往前去,正好经过新华书店的面前。书店外面的墙上贴着告示,上面写着近期出版的新书,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 农民是一般没有这种觉悟的,来买书的都是插队在本公社的知青。 晌午的太阳已经有点辣了,刘振华买了一份报纸盖在头顶,见李玉凤过来,正打算伸手招呼她,却见赵国栋手里拿着一块洁白的手帕,急冲冲的追赶着李玉凤的脚步。 柳依依有些呆滞的站在人群中,看着刘振华往李玉凤的方向看过去,背后忽然有人撞了她一下,她一个趔趄撞到了前面排队的人,那人看都没看她一眼,不耐烦道:“挤什么挤,还没到你呢!” 柳依依顿时脸颊憋得通红,眼眶中蓄满了泪,咬着唇瓣低下头,眼泪吧嗒吧嗒就掉到了脚下的水泥地上。 21.第 21 章 白色的手帕上还弥漫着淡淡的馨香, 赵国栋用脚趾头想一想, 也知道用这帕子擦汗的后果。 况且……像他这样的粗人, 什么时候用过这么好的棉布手帕擦汗呢? 可前头的李玉凤走的很快, 小步子在地上飞快的搬动着, 一眨眼就甩出自己好一段路了。 赵国栋赶紧追了上去,看见李玉凤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问他道:“农机站在哪儿?我哥让我去那里等他。” 赵国栋原本是想把事情办完了, 就自己走回去的, 但看见李玉凤这样问他,又不好意思丢下她先走了。她以前很少往公社来,不认识农机站也不奇怪。 “就从这里往前走, 走到底就到了。”赵国栋看着李玉凤, 见她光洁的额头上也渗出了汗珠来, 她的脸颊白里透红, 但看上去就很好看,不像宋秋兰那样, 是两坨让人见了就心烦的高原红。 赵国栋被自己这种想法吓了一跳,他居然会有意无意的那她和别人相比, 这实在有些太不厚道了。 她现在又不是自己对象了,还管那么多做什么?管好自己不就得了! 李玉凤转过头来, 就看见赵国栋这一脸纠结的表情,他手里还捏着她自己的那块手帕, 见李玉凤停下脚步, 急忙也站稳了不动。 “你怎么不擦汗呢?”李玉凤问他, 见他嘴唇抿得紧紧的,脖子梗得笔直,故意逗他道:“你是想让我替你擦吗?” 她眨眼看他,好看的杏眼中闪着璀璨的光芒,让赵国栋一下子愣住了。 “擦!”他声线哑然的开口,然后拿起她香喷喷的手帕,胡乱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那洁白的手帕上沾了汗珠,看上去有些斑驳的污渍。这让赵国栋的表情一下子又尴尬了起来,看着上面的污渍,他不知道要把手里的帕子还给她呢……还是还给她呢……? 正当他打算回家洗干净了再还她的时候,却见李玉凤伸手把自己的帕子拿了回去,翻了一个个儿,拿着另一面,缓缓的从额头上慢慢的擦下去。 她的汗一定是香的,可她香香的汗和自己臭臭的汗混在了一起……赵国栋这么一想,就觉得浑身都有些不对劲,嗓子里像是堵着一团火,快要烧着了一样。 李玉凤擦好了汗,把手帕收进包里,看见不远处农机站的招牌。李三虎已经把拖拉机停在的门口,等着生产队里的知青和社员集合。 大家伙难得上一次公社,个个都是满载而归,有人凑到赵国栋背后的箩筐里看了一眼,忍不住啧啧羡慕道:“铁蛋,居然让你买到了猪油,你今天走大运了啊!” 李三虎正接过李玉凤递给他的大骨头,闻言也低头看了眼赵国栋的箩筐,他们家大嫂在供销社的肉案上当营业员,所以每个月都能买上两斤猪油。但这可不是寻常天天能遇上的,这都是要事先说好了给预留的。 赵国栋一看就没这种门路,这铁定就是李玉凤给行的方便。 他最近实在有些看不懂李玉凤了,怎么好像对赵国栋又热心了起来。李三虎把东西收好了,四下里看了一眼,见刘振华和柳依依还没回来,便开口问道:“你们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看着天色不大好,也不知道一会儿会不会下雨。 那边便有人回道:“刘知青和柳知青好像是去新华书店排队买书了,我刚才过来时候看见了,门口排好长一个队伍。” “都下地当农民了,还看啥书,也就他们这些知青事儿多,又要让我们等上好久。”几个社员颇有些微词,每次遇上柳依依跟着他们来公社,总要等上好半天,要知道半天他们还能挣几个工分呢!虽然这农忙刚结束,可在家睡大觉也比等人强一些。 但是……这话可没人敢说,因为大家伙都知道,人李三虎惦记着柳依依呢! “哥,我肚子疼,想回家。”李玉凤皱着眉心开口,坐在长凳上抱着小腹。 李三虎一向紧张自己妹子,而且也知道自己妹子每个月那几天的时候都会很难受,这难不成是赶巧遇上了?这下他可不敢耽误了,皱了皱眉心道:“别等了,咱先回去!” 李玉凤瞧见自己的小伎俩得逞了,抿着唇偷偷的笑了笑,却被赵国栋给看见了。 赵国栋见她那样子就知道她是假装的,哪有面色红润的肚子疼的,要真的肚子疼,脸色就先白了。 可他刚才听她说肚子疼的时候却还是紧张了一下…… 李玉凤抬起头,就见到赵国栋不动声色的把东西搬到拖拉机上,她拽着后面的把手上去,脚下一滑,被赵国栋从身后扶了一把,才算是站稳了。 可这一把扶的……当真不是地方,那厚实的大掌跟烙饼一样贴在她的屁*股上,掌心的温度仿佛透过了薄薄的背带裤,直接烫在她的皮肤上一样。 赵国栋意识到自己扶着的位置,也是吓了一跳。柔软的手感、饱满的弧度、圆润的形状……女孩子身上最容易让人想入非非的两个东西,他竟然都接触了。 可这时候他已经没有办法挪开手掌了,要是挪开,李玉凤一准就从拖拉机上摔下来。他只能硬着头皮把她扶稳了,感受着太阳炙烤大地时,从头顶开始被烧焦的滋味。 李玉凤终于站稳了,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赵国栋从头到尾没敢再看她一眼,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感觉到方才抚摸过她臀瓣的掌心又麻又烫,简直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 他努力的喘着粗气,大掌在自己的大腿上挫磨着,在轰隆隆的拖拉机发动的声音中,妄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 拖拉机到了村口,赵国栋就跳下了车,往自己家里去了。他实在太小看李玉凤那紧实挺翘的臀瓣的诱惑力了,他一路上都没有能平静下来,以至于只要抬起头看她一眼,他身体的另外一个地方也会跟着抬头。 这种龌龊的思想、和无法控制的欲*望让赵国栋非常自责。他回到家,才把东西给放下,就在井口打了两桶水,从头顶上冲下去。 哗啦啦……清澈冰凉的井水让他浑身爽快。赵国栋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短发,拿起一块破毛巾擦了擦身子。 阿婆看见他今天拿回来的猪油和油渣,高兴的一张老脸都笑开了花一样,从灶房里面走出来道:“最近一阵子你们爷俩都辛苦了,我晚上给你烧青菜油渣吃,你小子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直接买到猪油和油渣。” 赵国栋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套上自己打了补丁的衣服,开口道:“阿婆,我去趟山上。” 广安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除了耕地丰富之外,还有许多小丘陵。小山坡上长了很多的野菜野果,青黄不接的时候,这些野果就成了他们最后的依靠。 “你去山上做什么?这都往夏天里去了,草药都开花结果了,卖不出好价格了。”生产队收成好的时候,上山的人就少很多,但赵国栋认识一些药草,一有空的时候,就会上山采些药草晒干了,拿去药房卖点钱。 “我今天不采草药。”赵国栋说完,从墙根边上拎了一个箩筐背上,拿起一把小药铲往山上去了。 …… 因为李玉凤的身体问题,李三虎急急忙忙的就开着拖拉机回了生产队。但他心里其实还是很挂念柳依依的,虽然知道像柳依依这样的城里姑娘,会看上他这么一个农村糙汉子的可能性极低,但这也不能改变他对柳仙女根深蒂固的喜欢。 李玉凤瞧着李三虎这忧心忡忡的模样有些担心,原书中柳依依为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和李三虎假意好上了,最后却也因为名额的确定和他分道扬镳,这事情就发生在下半年,当时是马秀珍的安慰让李三虎走出了阴霾,可现在……情况有些复杂。李玉凤并不想让李三虎再经历一次那样的情伤,却也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间接影响到他和马秀珍的缘分。 “三哥……”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秀珍姐有没有跟你说,那药膏她没能帮你送给柳知青。” “啥?”李三虎还蒙在鼓里,他明明记得柳依依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疤了,那肯定得涂了药膏呀,他妹子就没乖乖的涂药膏,现在弄得要去卫生院打针。 “秀珍姐原本打算帮你把药膏送给柳知青的,可没想到她竟然已经有了。”李玉凤觉得做戏要做全,索性装作伤心欲绝道:“柳知青的药膏也是刘振华给她的,他们都是城里人,曾经有着共同的生活环境,现在又有一样的境遇,肯定彼此了解,彼此知心,哪里会看上我们这样的农民……” 她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上去悲伤和愤怒一些,继续道:“所以我已经想明白了,我和刘振华是不可能的,我在他的眼里,也许根本就不重要,他看重的,大概只是咱爸手上捏着的那个先进知青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 “啥…”李三虎有着农村人传统的憨厚朴实,但这不代表他愚蠢,大队里连续两年都推选了先进的知青代表去工农兵大学学习,就算没有被选进学校的,也从基层走向了公社,不用跟着他们村民一样辛勤劳作。 “那臭小子我一早就看他就不顺眼了,原来按的这心思!”李三虎一下子就炸了。 22.第 22 章 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这是伟大领导人做出的决策。在决策刚下达的时候, 有很大一批知识青年凭着一腔热血来到农村, 以为可以找到人生的理想, 但在长期艰苦的劳作和思乡情绪的影响下,他们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 而很多人也因为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刻意控制自己的感情, 只有真正愿意扎根农村, 和当地人结成伴侣的知青,才会得到组织上的嘉奖。 所以……知青们和当地人处对象时,并不会遭到太多的非议;但如果是和其他人谈对象, 或者是两个知青之间发生感情, 这在当时, 都会被认为是有严重的作风问题的。 因为他们做不到扎根农村, 没有觉悟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这里。 “那刘振华想做什么?他想欺骗你,得到推荐名额, 然后一个人回到城市远走高飞吗?”李三虎气的眼珠子都瞪了出来,那时候还没有出台知青返城的政策, 想要离开农村,唯一的办法就是能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 而实际上, 在原文中,刘振华确实得到了这个名额, 可阴差阳错, 他把这个名额让给了柳依依。那时原文中的李玉凤已经有了身孕, 可刘振华却为了回城,让她悄悄的打掉腹中的胎儿,偷偷办理了病退证明,然后在第二年的高考中,考上了大学。 纯真的李玉凤根本不知道刘振华已经和柳依依在城市里中重逢,她瞒着父母偷跑进城,在学校里找到了刘振华,她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勇敢,终于让她获得了珍贵的爱情,从此跟在了刘振华的身边。 一想到原文中女配的那些遭遇,李玉凤心里还觉得很难过。那个时代有着太多这样的悲剧,原文中的李玉凤只是其中一个。 “三哥,你别喜欢柳依依了,她和刘振华好上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本来还想采取一些迂回战术,但一想到那让人糟心的剧情,李玉凤决定直接了当就把事情告诉李三虎。 “啥?他们好上了?”李三虎的大眼珠子瞪得更大了,脸上的表情都狰狞了几分,一想到自己经常在劳动中帮助柳依依,更是气得脸红脖子粗。 李玉凤不说他还不觉得怎样,她这么一说,李三虎就觉得每次他看见刘振华和柳依依在一起的时候,那神色就看着很不对劲儿,那种让外人瞧上去刻意保持距离的疏离感,现在一想,还真是别有用心了。 …… 等柳依依他们排队买到了书,回农机站的时候,才发现大队的拖拉机已经开走了。 这让柳依依感到非常的震惊,李三虎从来都没有这样对待过她。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李三虎对柳依依的殷勤,那种小心翼翼中透着羞涩的喜欢,实在很容易就被人一眼看穿。 因为有这层关系,每次不管她在公社耽误到什么时候,李三虎总会守着拖拉机等她的。但现在情况却变了,以前李玉凤从来不跟着过来,现在李玉凤一说肚子疼,李三虎肯定不敢耽搁。 刘振华买到书之后,还去邮政局寄了一封信,他也怕拖拉机跑了,因此尽量加快动作,可过去的时候,却只瞧见柳依依一个人一脸茫然的站在门口。 这么大热的天,从公社一路走回生产队可要两个小时。 柳依依看见刘振华走过来,故意避开了他的视线,在农机站工作的李大虎向他们解释道:“大家伙在这里等了很久,见你们还没过来,就先走了。” 柳依依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变得好看些,但要徒步两个小时回生产队,这实在很考验她的体力。 “要不然,你们去隔壁的车行租一辆单车骑回去吧。”这个年代自行车还没普及,不过可以租到,这种方便又快捷的办法,很受人欢迎。 刘振华本想应下,但一想到刚刚买了书,口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好在看着天色尚早,他们还能在天黑之前赶回生产队的。 “不用了,我们走回去吧。”刘振华看了柳依依一眼,虽然知道这时候和她保持距离比较好,但既然他们两个落单了,他也不介意和她同路一程,“柳同志,我们出发吧。” 柳依依心中郁闷,她以为刘振华至少会去租一辆单车,然后带自己回去,没想到他连租个单车都不乐意?可现在他已经提出了和自己徒步回生产队,她要是再说自己想要去租车,岂不是很没面子? 况且……她也不会骑单车,就算租来了,还是要让刘振华带她。一个连一辆单车都不愿租的男人,她以前竟然喜欢过他? 柳依依为自己当初的眼瞎懊悔,很显然,五大三粗的李三虎至少还有可以让自己少走一些路的拖拉机,而刘振华却什么都没有!可他不光没有,还吝啬到连租一辆单车都不愿意……这就让柳依依感到非常的难堪。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扎在自己脖子里的方巾解下来,包住自己的头,隔开太阳照射来的刺眼的阳光,在烈日下往回走。 …… 赵国栋在一棵长了上百年的老树底下坐了下来。 枝繁叶茂的树杈中透出斑驳的光线来,照在他大汗淋漓的脸上。俊挺的古铜色脸颊上有被树枝刮破的细小伤痕,他抬头灌了一口凉白开,稍稍休息了片刻,看了一眼这一下午的成果。 箩筐里已经有了一小堆的蝉蜕,这个季节的蝉蜕很难找,经过了一个冬天的风吹日晒,只有那种在高出紧紧攀附的蝉蜕,还没有被人给捡走。 不过这么多,也够李玉凤入药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乌黑的积雨云盖住了阳光。六月天娃娃脸,这里很快就会迎来一场阵雨。 他从地上站起来,背上了背篓,打算在下雨之前赶回生产队。 可变天的速度远远快于他的想象,等他回到村口的时候,豆大的雨点儿已经落了下来,啪啦啦的咋在了手臂上。不过他现在正热着,这点雨对于他来说,正是最解暑的甘霖。 赵国栋享受着雨水的洗礼,抬起头却在雨雾中看见一前一后两个身影在雨雾中跑远,他用大掌抹了一把脸,才看清那两人正是晌午被他们留在了公社的柳依依和刘振华。他们大概是一路走回来的,可还是没能赶在下雨之前回到生产队。 柳依依身上的衣服早已经湿透了,她将今天排队买回来的书护在怀中,但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还是让那些书籍全都遭殃了。 刘振华在身后追赶着她,刚才没下雨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些不高兴了,虽然他不知道柳依依在生什么气,可当初和她说出那些绝情的话的人毕竟是自己。 他看着柳依依浑身湿透的在大雨中奔跑,脱下了外衣追上去,用自己的衣服盖住她湿淋淋颤抖的身子。 “你跑慢一点,小心摔倒。” 他的话才开口,柳依依却正好脚下一滑,整个人不听使唤的摔了下去,手里抱着的书全都掉进了泥水塘里。 柳依依看着那些被污泥弄的肮脏不堪的书,大声的哭了起来,她浑身湿透,转过头,一把推开刘振华的手,把他盖在身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倔强的从泥塘里爬起来。 她能在这个城里小白脸的身上得到什么呢? 什么都得不到! 除了他那长温文尔雅的脸,和带着对自己内疚的眼神,他什么都没有!他甚至连一辆单车都不愿意为自己租! “刘振华,我们俩没关系了,你要是再这样对我,我就去告诉李队长,说你骚扰女同志!”柳依依扯着嗓子在雨雾中大喊,雨水弥漫了她的双眸,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落泪,但她现在的思想却是很明确的,她不应该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应该远离刘振华! 她喜欢过刘振华吗?没有!她只是舍不得在这样的艰难岁月中,对方偶然间给予的关心而已。 “依依,你别这样,也许我们以后还会有将来的。”刘振华觉得有些心疼,男人向来最受不住的就是女人的眼泪,是他先提的分手,是他先说要保持距离,可他就是没有办法阻止自己这颗见异思迁的心,在柳依依和李玉凤之间摇摆不定。 “去他妈的将来!我们不会有将来了!”柳依依怒火中烧,从泥潭中站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前走,她走了几步,看见刘振华跟了上去,转过头狠狠道:“你别再跟着我!” 刘振华几乎被柳依依的模样吓坏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柳依依,完全想象不出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也能出口成脏,那雨中愤怒的神色,几乎和他认知中的柳依依完全不同。刘振华低下头,看着那几本被雨水泡烂的书,其中有一本是他新买的《牛虻》。 23.第 23 章 赵国栋回家的时候,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赵阿婆点了一盏油灯在灶房里等他, 见他浑身湿透的回来, 唠叨了起来:“怎么到这时候才回来?快去换身干净衣服, 我今天做了青菜烧油渣。” 光听见这个菜名儿, 赵国栋的五脏庙就叽里咕噜的叫了起来,有些难耐的咽了咽口水。他中午没吃东西就上山去了,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他把收集来的蝉蜕用井水洗干净, 沥去了水,放在竹帘上晾晒。那一只只隔了一个冬天才被人从大树的最高处发现的蝉蜕,像是又被赋予了生命一样, 看上去清透、精神, 很快就要成为李玉凤手中的一盏汤药。 赵国栋装了一碗饭, 夹了几筷子的青菜盖在碗上, 蹲在门口吃起了饭来。 寡淡的青菜因为有了油渣的滋润,泛着油亮的光泽, 赵国栋大口大口的把饭咽下去,又小口小口的品味着油渣被煮熟后的那种绵软香酥。 虽然经历了一整周的农忙, 但他浑身的劲儿好像又都回来了。 赵国栋一边扒饭,一边看着门口的小路, 果然瞧见一个傻乎乎的小男孩从自家门前的竹篱笆外走过,他喊了一声让他进来。 小男孩的脸脏得和小花猫一样的, 看上去楚楚可怜, 正是赵家隔壁老陈家的孩子。 这第八生产队以前叫陈家宅, 陈姓是这里的第一大姓,祖辈上也都有些亲戚关系。 赵国栋见小男孩走了过来,放下了碗筷走到房里,把白天李玉凤给他的那块寸金糖拿了出来。他把那些蝉蜕捧到了一个藤条编织的小篮子里,伸手把寸金糖递给那个男孩道:“知道给谁吗?” 小男孩一看见糖,刚才还毫无神采的眸子一下子亮了起来,嘴角顿时流下了口水,发出巴扎巴扎的声音。他一个劲的点头,伸着小手往李家那边指了指。 之前赵国栋和李玉凤娃娃亲还在的时候,有时候他上山抓到什么好的野味儿,也会让陈阿呆悄悄的送一些给李家。 但这是他和陈阿呆两个人的小秘密,陈阿呆小时候得过脑膜炎,烧坏了脑子,现在连话都不会,自然不会走漏了什么风声。 …… 李玉凤拿了大棒骨回家,就让陈招娣给炖上了。农村的土灶炖出来的大骨头烫特别美味,文火熬炖两个小时之后,汤色都是奶白奶白的,灶房里飘着一股大骨汤的香味。 她最近开始和陈招娣学着做一点家务,刚刚学会了给土灶点火。 虽然知道三四十年后的社会连这种土灶都会成为历史,但现在的老百姓还要依靠它来做一日三餐。 陈招娣看见坐在灶膛边上的李玉凤满脸都是汗,把她拉了出来道:“丫头,外头歇着去。”陈招娣是真舍不得李玉凤碰这些家务的,可她也知道闺女长大了总要嫁人,要是到时候连生火做饭都不会,将来吃苦的还是她自己。所以,当李玉凤提出要学用土灶的时候,陈招娣就答应了。 不过现在既然学会了,那就不用她继续干了。 李玉凤的脸颊被灶膛里的柴火薰得通红,她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拿着帕子擦了擦自己脸颊上的汗,低头时候却看见上面还沾着一些浅色的汗渍。 这块帕子晌午的时候她借给赵国栋擦过,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那么大的汗味,就轻轻的擦了一把,都能留下一个印子来。 可说起来也是奇怪,明明是有些小洁癖的自己,看见这上面的汗渍,竟然不觉得很脏…… 李玉凤高高兴兴的从灶房出来,在井口边上打了一小桶的清水,搬了小板凳坐在边上,慢悠悠的拿着肥皂搓她那一块有些发黄的白手帕,嘴里还不自觉的哼起了小曲儿。 刚刚下过一场阵雨,这时候正是旁晚最凉快的时候,李玉凤把手帕绞干了,转身晾到屋檐下的时候,眼睛的余光忽然间瞧见一个影子从她背后闪过。 她飞快的扭头,见身后并没有人,只是门前自留地里的玉米秆子晃了晃。 李玉凤抬头,看见一个藤条编织的小箩筐不知什么时候挂在了门口晒鞋的竹竿上。她走过去看了一眼,差点儿被里面的东西吓了一跳,等她认出来这是些什么东西之后,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感动,从她的鼻腔里冒了出来。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实诚的男人呢?这种大热天去给她找这些东西?要是大夫给开的药是去摘天上的星星,他难道也会为了她上天吗? 李玉凤从竹竿上取下篮子,转身往回走了几步,却感觉到身后的玉米杆子又晃了几下。 这时候四下里又没人,既然他把东西送了过来,说两句话又算什么? “你出来吧!我都瞧见你了!”李玉凤索性用起了激将法,站在玉米地跟前喊道。 里面的人肯定是听见了她的话,玉米杆子一下子就不晃了,但也不见人出来,李玉凤心里便有些小不爽,提着篮子吓唬他道:“你要不出来,我可把这些东西给倒了,看着怪吓人的!” 她这话一开口,玉米杆子又飞快的晃了起来,李玉凤抬头,却见到一个小男孩从苞米地钻出来。 他一脸惊恐的看着李玉凤,一个劲的摆着双手,好像真的很担心她把东西给倒了。李玉凤看见他嘴里含着糖果,破破烂烂的口袋里露出半张糖纸来,正是白天她给赵家栋的那一颗。 “他给你糖吃,让你来给我送这些吗?”李玉凤蹲下来,拿了那糖纸问他。 陈阿呆点点头,他虽然不会说话,但幸好智商还有一些,能听得懂别人说的话。 李玉凤的眼眶还有些湿润,不可否认,她被这些蝉蜕给感动到了,她站起来,看着他道:“你先别走,我也给你糖吃,你也帮我带个东西给他。” 李玉凤走到房里,把自己床头柜上放着的糖罐子打开,里面放着寸金糖、粽子糖、切糕糖、还有她舅舅特意从上海给她稍回来的大白兔奶糖。 她数了好几颗出来,用手帕扎了一小包,拎到外面给陈阿呆道:“喏,这一颗是给你吃的,这些你帮我带给他,我知道里面有多少哦,你要是偷吃了,下次就没有了哦!” 陈阿呆一个劲的点头,从李玉凤手里接过了小包袱和大白兔奶糖,屁颠屁颠的跑掉了。 在这样物资匮乏的年代,只是一颗糖而已,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孩子的幸福。 …… 赵国栋吃饱了饭,双手枕着头睡在自家的春凳上纳凉,夜晚带着雨丝的湿润气息让他平静了下来。他这一整天的邪火,也因此慢慢的平复。 妖精一样的丫头片子,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直到现在,赵国栋还觉得自己的脸麻麻的,仿佛那柔软的发丝还在自己的脸颊上搔刮着,让他每个毛细孔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赵阿婆正坐在井边洗衣裳,她把赵国栋今天穿过的裤子翻了个个儿,想要用手挫的时候,却拧起了眉心道:“国栋,你来帮我看看,你这裤衩的□□是不是又破了?”她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这时候天又黑了。 “啥?”赵国栋跟触了电一样的从凳子上坐起来,跑到赵阿婆边上,低下头看了一眼,果然见自己今天穿着的那条藏青色棉布裤子的□□破了…… 这到底是什么时候破的?又是怎么破的呢?有没有被李玉凤看去了呢? 一系列的问题让赵国栋涨红了脸,支支吾吾道:“阿婆,那你明天帮我补补……” “是要补,上回你那断了一截袖子的褂子也要补,只可惜我这眼神不好,补出来怕是不好看。”阿婆叹了一口气,继续道:“等过一阵子生产队小熟分了红,你给自己扯件新衣服吧。” 赵国栋憨厚的点头,瞧见陈阿呆飞一样的从堤岸上跑过来,额头上满是汗,看上去像是圆满完成了任务。赵国栋深怕赵阿婆问来问去,急忙走到篱笆外接应他,见那小家伙一脸憨笑,举着手里的一个小手绢包袱递到他的跟前。 陈阿呆眼珠子亮晶晶的看着赵家栋,嚼着奶糖的嘴角流下口水来,那奶白的糖果正好黏在他已经掉了门牙的嘴里,脸上满足到要起飞。 赵国栋有些迟疑的接过了小包袱,打开一看,里面装着满满一小包的糖果,各式各样的。他一下子想到李玉凤坐在他边上吃糖的样子,唇瓣红润润的,要是能舔上一口,上面肯定也是甜的。 赵国栋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笑来,还有些沾沾自得的问:“她……给我的?” 陈阿呆一个劲的点头,见赵国栋已经收了东西,一转身飞快的跑走了。 24.第 2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 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 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 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 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 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 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 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 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 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 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25.第 2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 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 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 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 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 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 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 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 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26.第 2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 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27.第 27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 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 剧情在改变, 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 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 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 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 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 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 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 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他偶尔停下动作,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28.第 28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 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 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 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 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 应该放下个人感情, 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 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 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 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 柳同志, 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 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29.第 2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可谁知道没几年, 摊上了这事儿, 赵家的那些家私全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给割了, 还落下一个富农的成分,如今这日子过的一年不如一年。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 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 但祖辈都是老实人, 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 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 趁着家里人不在意, 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30.第 3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 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 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 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 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 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 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 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 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 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 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 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31.第 3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 检查过了电源开关, 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 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 这里虽然劳作辛苦, 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 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 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 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 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 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 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32.第 3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 就算她过门了, 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 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 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33.第 3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 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 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 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 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 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 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 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 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 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 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 或者她足够的细心, 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保证质量,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34.第 3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 和几个知青在一起, 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 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 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 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 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 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 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 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 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 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 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35.第 3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 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 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 我可不知道, 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 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 头发湿漉漉的, 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 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 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 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 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36.第 3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刘振华推门进来,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 袖口卷到小臂上,领子翻的很整齐,洗过的头发已经干了, 梳理得一丝不苟。他和这生产队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 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 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 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 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 不可否认, 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 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 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 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 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 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李玉凤把自己拾掇好了从房间里走出去,看得李三虎一愣一愣的。他以前觉得自己妹子虽然出挑吧,可和城里姑娘就是有些不一样,可今天她这么一打扮,谁还能瞧出她是个农村姑娘?简直比柳知青还时髦啊! “哥,你傻了?不认识你妹妹我了?”李玉凤瞧着李三虎这模样就觉得好笑,故意打趣了一句。 李三虎憨笑了两声,觉得自己有这么一好看的妹妹,脸上倍儿有面子,笑着道:“快走快走,别让人大家伙等急了。” 37.第 3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作为原书的女主,柳依依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总能在适当的时刻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 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 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 严重吗?” 作为同乡, 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 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 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 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 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38.第 3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为了尽快给一本晋江年代文IP出影视化评估,她昨晚熬了一宿。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 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 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 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 忘了关电视, 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39.第 3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 剧情在改变, 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 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 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 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 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 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 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 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微微皱了皱眉心,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40.第 40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 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 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 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 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 她可怎么睡。 “诶, 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 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41.第 41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 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 保证质量,一颗不少, 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 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 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 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42.第 4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 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 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 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 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 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 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 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 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 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 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 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43.第 4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亲事是当年李玉凤爷爷在世的时候, 同老赵家定下的,那时候还没有划成分, 赵国栋的爷爷在县城做生意,家里家境富裕, 是远近闻名的小玉户, 两家人瞧着孩子年纪相当, 就把亲事给定下了。 可谁知道没几年,摊上了这事儿, 赵家的那些家私全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给割了, 还落下一个富农的成分,如今这日子过的一年不如一年。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 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 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 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 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 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 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 但祖辈都是老实人, 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44.第 4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 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45.第 4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 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 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 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46.第 4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 剧情在改变,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 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 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 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 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 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 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47.第 4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 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 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 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 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 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 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 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昨晚赵国栋那脸色,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 顿时也挺直了后背, 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 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 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狠狠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因为连日的劳作,晕倒在了麦田中,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身体实在很虚弱,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48.第 4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 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 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 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 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 对于这细细的伤口, 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 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 在劳动中受伤, 这是常有的事情, 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49.第 4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 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 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 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 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 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 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 他是当大哥的, 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 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 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 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 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 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 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 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50.第 5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也是城里来的知青, 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 这三嫂人却很好, 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 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 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 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 因为连日的劳作, 晕倒在了麦田中, 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 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 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 身体实在很虚弱, 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 况且现在又是农忙, 她要还请假, 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 不敢马上答应下来, 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 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51.第 5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 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 微微皱了皱眉心, 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 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 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 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 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 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 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 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 这样总不是办法, 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 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52.第 5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 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 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 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 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 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 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 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 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 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 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 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 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 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不敢马上答应下来,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53.第 5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 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保证质量, 一颗不少, 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 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 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 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54.第 5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 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 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 但她这种行为, 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 或者她足够的细心, 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 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 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 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 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但她马上就淡定了下来。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剧情在改变,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55.第 55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真的不用了, 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 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 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 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 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 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 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 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 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 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 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 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56.第 5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 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 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 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 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 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 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 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 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57.第 5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 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 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 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 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58.第 58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 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 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 看不出什么喜怒来, 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 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 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59.第 5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 一半熬汤, 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 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 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 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 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60.第 6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哥, 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 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 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 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这要换成了以前的李玉凤,一准感动的热泪盈眶、痛哭流涕,恨不得分分钟以身相许。可对于现在的李玉凤,却丝毫没有用处……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61.第 61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 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 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 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 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 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 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 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 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万万没想到, 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 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 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62.第 6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剧情在改变, 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 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 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 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 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 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所以打算借花献佛, 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63.第 6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秀珍姐, 你说国家会不会什么时候再开放高考呢?”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 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 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 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 不过多看点书,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 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 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 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 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 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 昨晚赵国栋那脸色,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顿时也挺直了后背, 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 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 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64.第 64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 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 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 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 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 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 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 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 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 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 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 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 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 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 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65.第 6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 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 保证质量, 一颗不少, 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和几个知青在一起, 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 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 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 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 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 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 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保证质量,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66.第 6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 保证质量, 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 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 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 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 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 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 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67.第 67 章 原来这照相师傅平常拍的最多的就是结婚照, 一看见镜头里的年轻男女, 就条件反射喊起了新郎官来。 这可让赵国栋囧的眉心都皱了起来,生怕李玉凤生气, 急得坐立不安,恨不得从椅子上站起来按住照相师傅的嘴。 李玉凤也闹了个大红脸, 可瞧见赵国栋一副要找人算账的表情,她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把他拉着坐下道:“你别动来动去的呀, 后面还有人排队等着拍照呢!” 这时候照相师傅也反应了过来,连连点头赔不是道:“对不起、对不起, 我这是职业病, 要不这样……改明儿你们去我的照相馆拍结婚照, 我给你们算便宜点。” “行,那可说定了, 那到时候我们就找你了。” 李玉凤痛痛快快的应了下来, 脸上依旧红扑扑的,凑到赵国栋耳边小声道:“那到时候我们多拍几张?” 赵国栋光顾着着急呢,忽然听李玉凤这么说, 倒不像是要生气的样子,心情顿时松懈了下来, 一连点头道:“到时候你想拍几张都行。” “傻!”李玉凤笑了起来,转身帮他把衣服的领子翻好了, 三人并排坐下, 朝着镜头笑了起来。 赵国栋再怎样也想不到, 后世连这种胶片相机都会被淘汰,在那个大数据的时代,拍照不再是一件奢侈稀罕的事情,但很多人多了手机里的自拍,却少了相册中的照片。 李玉凤很想把这些珍贵的回忆留下来。 “哥,你要不跟玉凤姐单独照一张?” 拍完照片,赵家栋从两人中间站起来,他们身后是浅灰色的背景布,看上去很肃穆,要是他没记错的话,家里曾经挂过的他爹妈的结婚照,就是这个背景。 “这……不太好吧。”心里虽然很想说好,但赵国栋还是很尊重李玉凤的想法的,他们现在只是在谈对象,还没有上门提亲,这样亲密的照片还是要等婚事定下来了再照,会比较好一些? 可他嘴上这么说,眼神却已经出卖了他自己,忍不住抬起头偷偷看了李玉凤一眼。 李玉凤一下子被他这试探的眼神给戳中了,她对象怎么能这样招人喜欢呢?明明就很想说好嘛!还这样忍着…… 不过也是……赵国栋向来是一个很能忍的人。 “要不照一张?”李玉凤却还蛮想照的,让赵家栋去付钱,扯着赵国栋那毛拉拉的袖口道:“就照一张吧!” 李玉凤愿意,赵国栋自然是求之不得了,被她拉着坐了下来。 老旧的木制长椅,少了赵家栋这个电灯泡在中间,李玉凤和赵国栋的距离就更加近了。 卫红梅站在大礼堂的一角,有些失落的看着照相机前的两人。 郎才女貌,果真是一对璧人。 如果当初她不对赵国栋的家世有所顾忌,那今天能坐在他身边的人就是她自己了。 可这世上却永远都没有如果,卫红梅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大礼堂。 “两人再靠近一点,对对对,就这样,新郎官要笑得自然一些。” 收了钱,照相师傅就忙活了起来,开始指导两人摆造型。那时候的结婚照都照得非常严肃,跟马上就要去刑场英勇就义似的。赵国栋此时的心情更是波涛汹涌,虽然心中喜悦,无奈就是没办法放开笑出来,越是激动就越显得严肃。 李玉凤见他还是一副危襟正坐的模样,撅起嘴玩笑道:“怎么?要你跟我合个影就这么不情愿,笑都不愿意笑一下?” 她其实知道赵国栋这是紧张的,就是故意这么一说,赵国栋果然就皱起了眉心,辩解道:“没……没有……”他也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一个大男人还没李玉凤一个姑娘家放得开。 “那就笑一下吧?”李玉凤看着他,眉眼弯弯,把手心搭在他的手背上。 柔软的掌心仿佛有魔力,让赵国栋一下子放松了下来,他深呼一口气,把身子挺得笔直,冲着相机镜头笑了笑。 …… 拍完了照片,两人一起去赵家栋的宿舍收拾东西。 李玉凤等在宿舍门口,不时有过往的学生投来惊讶好奇的目光,窃窃私语道:“这就是赵家栋的嫂子吗?比咱卫老师还漂亮!” “光漂亮有什么用,咱卫老师是知识分子,她就是个农民……”学生们说起卫红梅,言语中还带着几分崇拜。 李玉凤当然犯不着为了这么点事情生气,但这也让她更加打定了主意,还是要去参加高考。大学的文凭虽然不一定能换来一个金饭碗,但至少可以换来别人的尊重。 赵国栋已经从宿舍里出来,肩上背着大包小包,看见李玉凤还在门口等他,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你不用等我,我和家栋可以走回去,我们习惯了……” 寻常来公社有拖拉机搭车都是运气了,赵国栋肯定是不好意思让李三虎还专程等着他们回去。 “没事,我妈要在卫生院多呆一会儿,等我嫂子的娘来了,她再回去,不然不够搭把手的。” 家里的事情离不开陈招娣,她不能常驻在医院照顾张翠芳,所以喊了张翠芳的妈过来搭把手。张家也在红旗公社,他们大队离公社还近一些,陈招娣已经让李大虎亲自去张家报喜了。 陈招娣让李大虎亲自去张家,其实也是怕张翠芳的妈知道张翠芳生了女娃之后,心里会不高兴,所以让李大虎亲自过去,好让张家知道,他们老李家没看轻这个大孙女,还是一样疼爱的。 不然张翠芳她妈要是气得连医院都不愿意过来,那可才是真的让陈招娣遭罪了。 东西都带上了,赵家栋关上了宿舍门,跟在赵国栋和李玉凤的身后,开口问道:“哥,我听说国家又要开放高考了,是真的吗?” “你听谁说的?”赵国栋不用问,也猜到一定是卫红梅说的,现在连知青们也都在传这事情,十有八*九应该是真的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正式发文通知。 “卫老师啊,她还问哥你去不去考?她说你以前成绩可好了?要是复读去考大学,一定能考上。” 赵家栋的话虽是无心的,但李玉凤却还是听到了心里。 原文中的赵国栋并没有参加过高考,他的发家过程其实也是省略的,等他再次出现在文中的时候,已经是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时候的他早已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虽然李玉凤不想破坏赵国栋的成长轨迹,可要是他不参加高考,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遗憾呢? 她实在不想让赵国栋在遇见她之后的生命中,还有留有遗憾。 “既然你成绩那么好,要不……咱一起去念书,一起参加高考?”李玉凤抬起头看着赵国栋,乌黑的眸中一片坦诚。 …… 都说酸男辣女,张翠芳刚怀上这一胎的时候,可没少吃酸的,就陈招娣家里腌的酸菜,她都搬公社来几坛子了。可谁能想到,等到这肚子一疼,生下来的却还是个闺女。 张翠芳心里怎么不失落,她是老李家的长媳,要是再能生个长孙出来,地位可就不一样了。 陈招娣再怎么喜欢李玉凤,她也有嫁出去的一天,到时候她也就用不着继续讨好着李玉凤了。 但现在生了个闺女,张翠芳心里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实在提不起精神。 “大虎,你说咱妈那是真心喜欢咱闺女吗?”趁着陈招娣带着小娃儿去护士站检查身体,张翠芳有些不确定的问李大虎,李大虎刚刚才从他们张家回来,说一会儿张翠芳她妈要带着她妹子过来看她。 “咱妈怎么就不是真心喜欢咱闺女?”在陈招娣表态喜欢孩子的时候,李大虎的心结已经解开了,可瞧着张翠芳这模样,倒像还记挂着这件事情。 “咱妈要是不喜欢女娃,咋对五妹这么好呢?”李大虎反问道。 “那不一样,五妹是她亲生的,而且她一口气生了四个男娃,肯定盼着能有个女娃呢!” 张翠芳越想越觉得失望,陈招娣一开始说喜欢,可后看她的眼神明显就不如她没生娃之前那样关心了。对孩子倒也还好,毕竟是亲孙女,大概也不能在场面上怎样,怎么说这也是老李家的头一胎。 张翠芳叹息道:“我怎么觉得妈还是喜欢男娃的,要不咱俩今年再努力努力,争取明年再生一个?” 她这一个才从肚子里出来,就想着下一个了,李大虎听了眉心都皱了起来,郁闷道:“你咋跟你妈一样,这么重男轻女,当初你跟我谈对象看上啥?不就是看上我家宠闺女吗?” 张翠芳家的情况和老李家正好相反,张翠芳她妈一口气生了四个闺女,最后一个才得了儿子,因此把那小儿子也是宠得没边。当初张翠芳看上了老李家,确实也是因为听说他们家有个姑娘,全家人还都喜欢。 可这事情没轮到自己,她就挺稀罕的,等自己也生了闺女,却还是百般提不起精神来,心里憋屈的慌。 张翠芳越想越觉得憋屈,皱了皱眉心道:“我现在瞧着你妈也未必是真的宠你五妹,要不然咋就答应五妹跟了那赵铁蛋,他们赵家在你们生产队,那都算穷的吧?这算哪门子好对象?” 68.第 6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 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 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69.第 6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秀珍姐,你说国家会不会什么时候再开放高考呢?”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 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 不过多看点书, 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 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 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昨晚赵国栋那脸色, 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顿时也挺直了后背,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 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 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狠狠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70.第 7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 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 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 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 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 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 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 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 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 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71.第 7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 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 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 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 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 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 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 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72.第 7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妈你别哭, 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 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 你这可错怪二虎了, 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 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 忘了关电视, 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 照这样呱噪下去, 她可怎么睡。 “诶, 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73.第 7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 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 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 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坐吧,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74.第 7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 微微皱了皱眉心, 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 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 她要还是自己对象, 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 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 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 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 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 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毛主席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75.第 75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 步伐悠闲的走回来, 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 微微皱了皱眉心,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 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 她要还是自己对象, 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 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 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 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 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 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毛主席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76.第 7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可谁知道没几年,摊上了这事儿, 赵家的那些家私全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给割了, 还落下一个富农的成分, 如今这日子过的一年不如一年。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 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 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 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 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 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 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 趁着家里人不在意, 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77.第 7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 要疼一起疼, 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 他是当大哥的, 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 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 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 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 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 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78.第 7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 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 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 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 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 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79.第 7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们都是从N市来的知青,彼此知根知底。柳依依家是单亲, 她又是家中长姐, 因为家庭成分是资本家, 所以高中毕业后国家一直没有分配工作。 为了避免在家坐吃山空, 柳依依选择了下乡,成为一名光荣的知青。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 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 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 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 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 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 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 尽管她长的柔弱, 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 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 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 那都是劳动力, 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 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80.第 8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 淡淡道:“我没关系, 包扎一下, 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 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 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 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 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 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 对于这细细的伤口, 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 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 这是常有的事情, 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 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81.第 8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 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 微微皱了皱眉心, 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 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她要还是自己对象, 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 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 大片的麦穗倒下, 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 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 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 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 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 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82.第 8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 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 不过多看点书, 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 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 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 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 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 昨晚赵国栋那脸色, 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 顿时也挺直了后背,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 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 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 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狠狠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83.第 8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 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 淡淡道:“我没关系, 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 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 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 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伤口不是很深, 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 “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 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 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 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 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 在劳动中受伤, 这是常有的事情, 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 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84.第 8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 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 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 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 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 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85.第 8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样的大雨天雨水容易倒灌到进仓库,所以她和马秀珍两个人还在仓库里守着。 这里放着生产队一整年的油菜籽, 要是弄潮了, 均摊下来就是每个社员的损失。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 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 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 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 都这样了, 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 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 等他来了, 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 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 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 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 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 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毛主席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86.第 8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 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 居然还好意思,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 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 但祖辈都是老实人, 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 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 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 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 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 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 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 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 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87.第 8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 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 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 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 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 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 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 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毛主席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88.第 8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抬眸, 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 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 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 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 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 或者她足够的细心, 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 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 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 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 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毛主席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可李玉凤知道,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89.第 89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作为原书的女主, 柳依依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 总能在适当的时刻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 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 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 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 手指还不割掉了,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 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90.第 9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 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 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 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 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 可鉴于原文剧情, 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 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 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 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 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 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 赵国栋晒成了黑牛, 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他偶尔停下动作,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微微皱了皱眉心,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便没理她,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91.第 9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 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 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92.第 9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 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 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93.第 93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 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 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 看不出什么喜怒来, 只是在低头的时候, 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 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 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 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 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他偶尔停下动作,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94.第 9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 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 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 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 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 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 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 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 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 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 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95.第 9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 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 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 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 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 但她这种行为, 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 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 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 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 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 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 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发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发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毛主席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96.第 9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 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 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 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 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 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 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97.第 9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 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 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 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98.第 9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 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 换了我是凤儿, 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 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 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99.第 9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 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 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 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 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 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 现在这个世道, 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 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 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 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 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 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100.第 10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 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 心里矛盾极了, 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 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 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 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 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 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 在这一刻, 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 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 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101.第 10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 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 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 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 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 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 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 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 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 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 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 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102.第 102 章 那东西虽小, 却因为是纯金的,所以有些分量, 只一下子就从荷包里滚了下来,不轻不重就打在李玉凤的掌心里。 白皙细腻的手掌心里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东西, 李玉凤一下子就惊呆了。 竟然会是一个金戒指! 在这样一个为了吃一口饱饭还要拼死拼活的年代,赵国栋居然弄了一个金戒指送给自己? 诚然, 李玉凤一开始接近赵国栋的时候,确实也是因为知道他多年之后会功成名就, 成为一个有钱有势的大佬。 但现在……这种可以和喜欢的人互相扶持、相濡以沫的感觉, 才是李玉凤更珍惜的。她想和他在一起,从草根开始奋斗, 成就一个也许和原文中完全不一样的未来。 不管将来贫穷和富有, 至少这段经历, 是无可取代的。 李玉凤还没来得及收起惊讶,抬起头却已经瞧不见赵国栋的人影了。 这家伙该不会是怕自己回绝了他, 所以就找个地方躲起来了? 李玉凤站起来往院子里左右扫了一眼, 确定赵国栋已经躲得无影无踪了…… 原来后世那个一掷千金,阔气到为全村人建别墅的赵首富, 也有这么怂的时候? 李玉凤把那戒指拿起来, 捏在指尖反复的细看, 对比起后世那些精工细作巧夺天工的黄金饰品,这枚戒指看上去实在太朴素了, 可此时此刻, 它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 但再怎样, 作为一枚戒指,总是要让男人亲手给女人带上,那才像话的。 所以,李玉凤又把戒指收了起来,放回荷包,塞到了自己的口袋中。 过了小一会儿,门口终于又出现了赵国栋的身影,他特意搬了一捆柴火进来,让人看上去不那么像是故意躲开的。 赵国栋看了一眼空空的桌面,再看了一眼端坐在一旁表情毫无变化的李玉凤,心里非常没底。 她为什么连个高兴的眼神都没露出来呢?不应该啊?阿婆不是说了吗?女孩子都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她年轻时候还打了好多的珠花,只可惜后来都被抄没了。 “东西……?”赵国栋把柴火放到灶膛边上,忍不住开口问道。 “挺好的。”李玉凤也尽量让自己的回答显得平静一些,她偷偷的扫了赵国栋一眼,然后又缓缓道:“那……你要是没什么别的事儿,我就先回家了?” 她说着就站了起来,一副马上就要走的样子,让赵国栋一下子有些摸不着头脑。 原本是有些期待她的反应的,可没想到……竟然这样……就要回家了? “这就回去了?”赵国栋的心口闷闷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但还是开口道:“那我送你吧。”他说着已经走到了门口,等着李玉凤往外走。 李玉凤见他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觉得心塞,从口袋里把那荷包取了出来,放在了桌面上,开口道:“东西是很好,可我不能收,太贵重了。” “不……不值什么钱,就是个意思。”赵国栋的心情一下子落到低谷,他还以为李玉凤会爽快的收下的呢! “那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你就不能说明白点?” 李玉凤又坐了下来,挑眉看着赵国栋,她不期盼这个男人单膝跪地,跟她说一连串感人肺腑的甜言蜜语,然后让她嫁给他。 但至少……可以用他那双辛勤劳动的手,亲手握住她的掌心,把这枚戒指戴到她的无名指上。 “就……就是那个意思呗。”赵国栋有些急了,拉了一张长凳,坐在李玉凤的跟前,有些心虚的看了她一眼,又道:“你要觉得这样不够正式,那明天我带上了年礼,再给你送一回?” 李玉凤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好笑,可跟赵国栋解释什么叫“求婚”,或者什么是“浪漫”,大概也是对牛弹琴。 她憋着一股气看着赵国栋,把他那张小麦色的脸盯得都红了,一直红到了耳尖尖上。 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赵国栋终于忍不住道:“你要是不喜欢,那改明儿,我让老金重新打个样子?” 李玉凤终于沉不住气了,脸上是既埋怨又嫌弃的表情,故意转过身子不去看他,把自己雪白纤细的手指伸到赵国栋的面前,扭头道:“你帮我带上嘛!” 就在这个瞬间,赵国栋忽然间就明白了他对象的诉求,急忙把荷包里的金戒指掏了出来,小心翼翼的套在了李玉凤的无名指上。 心里仿佛有一些东西在涌动,李玉凤看着他那认真的表情,先心疼了自己一把,又忍不住道:“那从今以后,我也是你的人了,明白不?” “明白!”赵国栋憨笑,低头在李玉凤的手指上亲了一口,继续道:“以后,别人也别想打你的主意了!” …… 隔壁公社的老孙家,几个孩子正在门口的小院里玩老鹰捉小鸡。 赵满仓坐在孙老太太的房里,门口笼了一个取暖的火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坐在被窝里的孙老太太忽然发出一声叹息,看着日渐苍老的女婿,缓缓道:“以后别在给我送年礼过来了,阿芳都已经去了那么多年了,我也有儿子,不缺这几样东西,你好好把自己的身子骨养好了,家栋还小,还要指望你呢!” 赵满仓低着头,脸上是一副憨厚老实的表情,听了这话才开口道:“这些东西算不得什么,现在国栋跟着徐二狗学瓦匠,去县城的工程队上工,比在生产队务农强,一个月还能有二三十块钱呢,家里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孙老太太听了这话,眉心却拧的更深了,过了片刻才叹了一口气道:“当初你们要收养那孩子,我还不肯答应,怕万一那个女的反悔了,过个十年二十年的,又把孩子给要回去,那你们不是白养了他一场?谁成想现在你们一家,倒要指着他过日子了。” 忽然提起这件事情来,赵满仓的心里也是一紧,但很快就淡定道:“那女的当时走得那么急,那时候又查得严,谁知道有没有逃出去,没准人都已经没了。”赵满仓说着,又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全靠国栋把这个家撑起来,这事儿也没几个人知道,如今他也有了对象了,还是李家的闺女,我也就不觉得愧对他了。” 孙老太太点点头,又道:“这事儿以后谁也别提了,咱家栋还要靠他供着呢,至于那女的……这辈子都别回来了才好,没理由咱帮她养大了孩子,她回来认儿子的道理。” 赵满仓却道:“她要真回来了,想认回国栋,我也不拦着,让国栋自己想去吧,他已经是要成家立室的人了,这些事情总能自己做主的。”他们老赵家,也从来没有愧对过赵国栋半分的。 “你呀!就是心太善了,只可惜好人没好报,阿芳那么年轻就走了……”孙老太太口中的阿芳,就是她的闺女,赵满仓的媳妇儿,找家栋的亲娘。 老太太提起自己的亲闺女,一双浑浊的眼睛又朦胧了起来,带着哭腔道:“我可怜的阿芳,什么福分都没享倒,就走了……” “阿芳在底下也不孤单,还有先头那个孩子陪着她呢!” 原来当年赵满仓和他媳妇在县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正巧遇上了赵国栋的生母也在那医院,他们第一个孩子夭折了,赵国栋的生母就把刚出生的赵国栋给了他们,留了张纸条逃走了。 这事情除了赵家人和孙老太太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了,大家都以为,赵国栋就是当年赵满仓的媳妇在县医院生下的大胖小子。 孙老太太听了这话又伤心了半天,看了眼天色,见天都快黑了,才开口道:“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在送年礼过来了。” 赵满仓没说话,只是憨笑了两声,从长凳上站起来,推开门冲着屋外喊赵家栋一起回家。 天色已经不早了,等他们走回家,天就要黑了。 …… 李玉凤低头细细的看着自己无名指上带着的戒指,心里还觉得甜蜜蜜的。 屋外,赵国栋已经开始磨刀杀鱼了,阿婆从外面进来,看见李玉凤还在坐着瞧手上的戒指,一双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她就知道,这世上没有哪个姑娘,会不喜欢这些亮闪闪的首饰。 “以前赵家可不是这么穷的,破*四旧的时候都给抄光了,连我嘴里的两个金牙,都撬走了。”赵阿婆想到那些岁月,还觉得有些后怕,又认为自己不该在李玉凤跟前提起这些,只笑着道:“不过幸好,现在都过去了,以后你和国栋好好过日子,咱这家还能兴旺。” 李玉凤却红了眼眶,阿婆的年纪不小了,也不知道等赵国栋有钱了,她还能再想几天清福。 103.第 10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 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 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 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 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 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 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 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 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 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 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 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 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 这才反应过来, 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 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赵家栋眼疾手快,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见四周没人,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104.第 10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 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105.第 10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 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 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 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 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 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 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 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 现在电力资源紧张, 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 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106.第 10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 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 对马秀珍道:“马同志, 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 看不出什么喜怒来, 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 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 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 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 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 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 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107.第 10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 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 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 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 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 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108.第 108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 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 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 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 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 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 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 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 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 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毛主席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109.第 10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 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 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 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 这样总不是办法, 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 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 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 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 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毛主席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110.第 11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 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 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 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居然还好意思, 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 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 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 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 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 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 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 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111.第 11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马秀珍是个聪明人, 见李玉凤拉着她说话, 就知道她大概是不乐意过去, 便笑着跟她攀谈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 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 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 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 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 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 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昨晚赵国栋那脸色, 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 顿时也挺直了后背,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 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 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狠狠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112.第 11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因为连日的劳作,晕倒在了麦田中,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 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 身体实在很虚弱, 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 不敢马上答应下来, 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她有些怕这东西, 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 但身体状况在这里, 马秀珍也没有坚持, 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 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113.第 11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 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 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 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 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 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 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 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 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 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 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114.第 11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坐吧,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不可否认, 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 她根本帮不了自己, 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 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 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 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 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 在这一刻, 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 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 站起来道:“柳同志, 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 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 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 陈招娣看她这副茶饭不思的样子,倒是没往别处想,皱了皱眉道:“闺女,明儿我让你三哥载你去公社,去先去卫生院打破伤风针,然后再去你大嫂的供销社买两斤猪肉回来,幸苦了这么好几天了,也该让你们开开荤了。” 李玉凤点点头,最初对粗茶淡饭的适应到了现在也开始觉得略有些艰苦了,听说美食能让人的心情好起来,她期待明天的一碗肉,可以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明天顺便去车行问问,要多少工业券才能换上一辆单车,你四哥如今在县城念书,没个单车来回太不方便了。”李国基抿了一口老白干,皱着眉心道,他是一心想要把李玉虎培养起来的,前三个儿子念书都念不好,如今好容易有个会念书的,等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在县城分配个工作了。 “爸,我不要单车,工业券留着给妹子当嫁妆!”李玉虎一边扒饭一边开口,继续道:“要不留着给三哥当聘礼也成?” 李三虎听了这话,脸颊涨得通红的,一下子就想起了柳依依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她很喜欢去公社的新华书店买书,平常只要一有空就去,要是能有一辆单车,肯定会方便很多。 “少啰嗦,你三哥和你妹子连对象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李国基想起之前李玉凤的事情还觉得心里憋屈,他这几天去别的生产队指导工作,就听到好多人在议论,说得那叫一个难听,李国基面上实在有些过不去,可当着陈招娣的面儿他也不敢数落李玉凤,不然这婆娘又要在炕上跟他翻了天了。 “爸……你就这么急着我嫁出去吗?现在不是都提倡晚婚晚育吗?”李玉凤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是原身犯得浑,但现在她享受了她的待遇,肯定也要尽她原本要尽的义务,对她爹妈好一点:“我就想在家里再多待两年。” “没事,闺女,尽管待,妈养你!”李国基这话半句还没说出口呢,陈招娣就又护上短了。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跟她们计较了。 …… 因为要上公社,李玉凤特意起了个大早,她今天没有向之前一样把长头发绑成麻花辫,而是用头绳扎了一个马尾巴在后脑勺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藏青色涤卡背带裤。 这背带裤是城里的舅妈送的,原文中的李玉凤一直不是很喜欢,觉得穿着别扭,但现在的李玉凤知道,这将会是几年后很流行的款式。 李玉凤把自己拾掇好了从房间里走出去,看得李三虎一愣一愣的。他以前觉得自己妹子虽然出挑吧,可和城里姑娘就是有些不一样,可今天她这么一打扮,谁还能瞧出她是个农村姑娘?简直比柳知青还时髦啊! 115.第 11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冷不丁蹦出一句“卧槽”…… 但她马上就淡定了下来。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 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 剧情在改变, 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 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 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 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 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 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 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 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所以打算借花献佛,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 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在她看来,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116.第 11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 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 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 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 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 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 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 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 在摇晃的拖拉机上, 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 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 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 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 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高高兴兴的吃了晚饭,跟着李国基一起去了晒谷场集合。 他们都是从N市来的知青,彼此知根知底。柳依依家是单亲,她又是家中长姐,因为家庭成分是资本家,所以高中毕业后国家一直没有分配工作。 为了避免在家坐吃山空,柳依依选择了下乡,成为一名光荣的知青。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117.第 11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那……我就拿去给柳知青咯?” 李三虎现如今还沉醉在对柳仙女的盲目崇拜中,拿着那药膏一阵傻笑,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对马秀珍道:“马同志,要不然让你帮我带给柳同志吧?”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 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 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 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 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 没有破四旧之前, 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 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虽然看开一盏灯一年也费不了几度电,但在动员大会上被点名,这滋味还是不大好受的。 “我这就睡了。” 柳依依合上书,脸上有着静谧浅淡的表情,她今天被李国基分配去捡牛粪,内心非常崩溃,但现在心情却觉得好了很多,因为……刘振华去公社的时候,给她带了一支红霉素药膏回来。 手指上的伤口涂了药膏,仿佛疼痛都减少了几分,在这样的岁月,能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关心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马秀珍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药膏,和她现在自己兜里藏着的一模一样。她估摸着应该是柳依依托今天上公社同志买的,随口问道:“你这药膏多少钱一支?” “我也不知道,是……”柳依依刚想开口,忽然想起这几天马秀珍和李玉凤在一起看仓库,便低下头,脸上带着几分内疚与羞涩,小声道:“是刘同志给我的,你一定要帮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误会,影响了他和玉凤的感情。” 马秀珍看着柳依依那无害的表情,心里却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想让人误会,就不该收别人的东西才是……可她的表情却又透着几分楚楚可怜,仿佛还设身处地的在为别人考虑,这实在让马秀珍觉得有些恶心了。 …… 李玉凤一觉睡到了天亮……醒过来窗外的太阳刚刚跃出地平线。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加入到辛苦的抢收劳动中,但生物钟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作息。 屋外公鸡打鸣,勤劳的人已经去了田间。 李国基一早就走了,他是卫星大队的大队长,不光要管理好自己生产队的抢收工作,还要去其他的生产队进行夏收动员工作。 李大虎和张翠芳也走了,热闹了一天的家又冷清了下来。 李玉凤洗梳过头来到灶房,看见今天陈招娣贴了玉米饼。 桌上的搪瓷碗里放着两个白煮蛋,是她昨天特意让陈招娣煮上的。 “妈,我只要一个鸡蛋就够了。”这年代物资缺乏,寻常人家鸡蛋都要拿去公社的供销社换钱的,也就他们家不缺那几块钱,舍得把鸡蛋留着自己吃了,但一次煮两个鸡蛋,还是太奢侈了。 “另一个是给你四哥的,他说留给你吃。”陈招娣在吃喝上是不克扣家里人的,毕竟年轻的儿子们都是壮劳力,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力气赚工分,但一些精细的米粮,她还是想着李玉凤多一些。 李玉凤从搪瓷碗里拿了一个鸡蛋,鸡蛋煮熟之后,蛋壳带着淡淡的粉色,她看着掌心的鸡蛋,嘴里念念有词:“鸡蛋……铁蛋……铁蛋……鸡蛋……” 想起李铁蛋昨晚那样子,李玉凤狠狠的打了一个哆嗦,犹豫挣扎了半天,还是把鸡蛋偷偷的藏到了兜里。 为了别墅……她决定再努力一把! …… 破旧的房间里传来男人隐忍的呼痛声。 “爹……爹爹……轻点……”赵国栋趴在木板床上,被他爹赵满仓按得眉心都拧在了一起。 随着药油味的散开,酸痛的地方果然好了很多,他光着个膀子坐在床沿上,深呼一口气,再奋斗两天,就可以歇一歇了,这次他要是拿了生产队的先进,还能多奖励几个工分。 “别太拼,家里还没到那一步呢。”赵满仓看着儿子这样心里就难过,他以前也这样卖力,但总觉得没有这次拼命,一定是因为被李家退婚,所以给刺激到了,赵满仓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昨天去隔壁生产队的老宋家给他推拿,他闺女十七了……” 赵国栋听了这话头皮一麻,拎起床架子上的褂子,站起来就走,到了门口才看了他爹一眼道:“爹,你以后少操心这些事儿!” …… 李玉凤为了送“鸡蛋”给“铁蛋”,特意一早就到了晒谷场。 几个知青正把仓库里的油菜籽搬出来晒,等忙过这一阵子,这些油菜籽就要送进油坊去。 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赵铁蛋并没有在队伍中。 他是故意躲着自己的?那昨晚怎么又自己过来还农具? 李玉凤在人群中发现了赵家栋矮矮的个子,冲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衫,长头发绑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口,下面是黑色涤卡裤子,棉布鞋,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在晒谷场上一站,好多小伙子都忍不住往她那边瞧过去。 赵家栋左看看、右看看,有些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看见李玉凤那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 他心下一紧,弓着背慢悠悠的走出去,跟她一起来到老槐树底下。 “玉凤姐……我排队领镰刀呢。” 也不知道昨晚他们两人聊得怎样,他昨天太累了,还没等赵国栋回家,就已经睡死了。 “你哥昨晚回去,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李玉凤问他。 “没……没啥不一样啊?”赵家栋挠了挠后脑勺,抬起头道:“早起时候说腰疼,我爹正给他捏两把呢!” 割麦子这样的体力活,一弯腰就是个把小时,不腰疼才怪呢!昨晚她回家就闻到家里一股子药酒味,她几个哥哥估计都已经扛不住了。 李玉凤想了想,把兜里的鸡蛋掏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中道:“给你哥的,是鸡蛋不是铁蛋。” “啥?”赵家栋只觉得手里被塞进来一个温温的东西,等他低头一看,才知道是一个煮熟的白鸡蛋,他们家也养了两只鸡,但鸡蛋却很久没吃到了,他上学的学费没给足,所以每周都要把家里的鸡蛋带去学校,来冲抵他的学费。 李玉凤看见赵家栋咽了咽口水,有些后悔应该多拿一个的,但她还是克扣了自己的口粮给的赵国栋加餐的,家里虽然富裕些,也没条件让她在外头养小黑脸。 “别告诉你哥哪儿来的,知道吗?”李玉凤睨着眼睛警告他。 赵家栋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想着自己昨儿一骨碌就说出去了,看李玉凤的表情就有些发怵。 李玉凤见他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低下头的时候却见他脚踝上破了个口子,拿一块烂布条绑着,她看着赵家栋这挫样,想到他多年以后成为本村第一个大学生,就觉得有些好笑。 “还说我……你也没比我强哪儿去?”李玉凤看着他,眼中故意露出蔑视的笑来,赵家栋顿时脸红到了耳根。 …… 给社员分好了农具,李玉凤和马秀珍才有空坐下来休息。 李玉凤刚才瞧见了刘振华,但因为早上人多时间紧,他没找到空闲跟自己说话,等她们忙完,刘振华也只好出发了。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决定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她。虽然刘振华对知青同志关心友爱是好事,但柳依依的样子实在看起来有点可疑。比起一同从城市中来的柳依依,她现在更喜欢这个朴实的农村女孩。 “玉凤,这东西还给你。”马秀珍早已经猜出这膏药肯定是刘振华买给李玉凤的,但她不好直接问,便开口道:“柳依依也已经有了,是刘振华给她的。” 眼前这个傻姑娘可是因为要和别人定亲差点闹的命都没了的,她心里肯定还是有刘振华的,但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太暧昧了,她得提点提点她才行。 118.第 11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 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 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 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 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 她受尽了苦头, 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 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 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 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高高兴兴的吃了晚饭,跟着李国基一起去了晒谷场集合。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119.第 11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也是城里来的知青, 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这三嫂人却很好, 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 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 因为连日的劳作, 晕倒在了麦田中, 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对于她这样的提议,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 身体实在很虚弱, 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 不敢马上答应下来, 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 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120.第 12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今天下午去了一趟公社,听说下半年的工农兵大学生招生名额已经开始填报了, 之前两届因为他资历浅, 都留给了大队里的老知青, 但现在怎样也轮到他们新三界了。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 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 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 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 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 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 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 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 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 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 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121.第 12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 不敢马上答应下来, 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 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 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 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 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 今年也种上了麦子, 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 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 快速往前走了几步, 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122.第 12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玉凤, 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 一半熬汤, 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 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 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 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 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 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 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 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 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123.第 12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 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但祖辈都是老实人,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 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 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 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 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 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 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 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 这才反应过来, 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 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124.第 124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我也想跟着你们一起去地里干农活, 夏收是劳动人民的一次战斗, 我想参加到战斗中!” 李玉凤一身正气的开口, 她站起来,看着即将出发的三五成群的社员和知青,继续道:“让马同志留下来帮我看晒谷场吧,我要加入到你们的战斗中。” 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也是城里来的知青, 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这三嫂人却很好,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 因为连日的劳作,晕倒在了麦田中, 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 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 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 对于她这样的提议, 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 身体实在很虚弱, 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 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不敢马上答应下来,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125.第 12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 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保证质量, 一颗不少, 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 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 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 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 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 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 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 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126.第 126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 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 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 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 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 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 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 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 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 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127.第 12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 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 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 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 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 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 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 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 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 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这里可就人多了。” 128.第 12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 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 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 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 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 现在这个世道, 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 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 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 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129.第 12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 头发湿漉漉的, 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 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 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 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 可心里那种甜蜜, 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 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 我啥都不缺, 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 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 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李玉凤听了这话心口咯噔一下……老哥这是在作死制造将来要跪搓衣板的黑点啊!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李三虎一眼,却见马秀珍平静的接过他递过去的药膏,脸上的表情也很淡然,看不出什么喜怒来,只是在低头的时候,显出一丝平常少有的肃然来。 看来未来的三嫂现在对她哥已经有点意思了。 …… 他们把仓库门窗都关好,检查过了电源开关,确保没有任何一处明火,上了锁离开。 马秀珍看着李家兄妹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药膏,往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 她和柳依依住在同一间宿舍,算是下乡知青中比较好的待遇了。广安县地处江南的鱼米之乡,所以这里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比起物质匮乏的城市,这里虽然劳作辛苦,但一日三餐还是能保证的。 马秀珍虽然是城里人,却从小困苦,比不得柳依依是资本家出生,没有破四旧之前,她过的仍旧是大家小姐的生活。 农村给了马秀珍一顿饱饭,让她感激这片土地;但对于柳依依来说,却是一场无尽的折磨。 “你怎么还没睡?” 马秀珍进屋,看见柳依依还在台灯下看书,现在电力资源紧张,知青们的用电都算在生产队的农业用电里,李国基经常告诉他们,要节省电力资源。 130.第 13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低下头, 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 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 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在她看来, 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 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 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 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 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 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他那么热爱劳动,这个时候应该在麦田里挥汗如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131.第 13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 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 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 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 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 幸好人没事, 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 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 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 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 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132.第 13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卫星大队有十几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七八个知青,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人, 但最后推选谁进公社, 却只有李国基说了算。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的眉眼皱了起来, 像他这样的城里人,即便在农村参加了几年劳动, 但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农村人。虽然那个年代下乡的知青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可他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 也让他们和这片肥沃的热土格格不入。 他们迫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想尽一切的办法。 “其实……你可以继续逃避。”李玉凤看着他, 一双乌黑的杏眼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已经晾干, 盖住了浑圆挺翘的胸口,眉眼中带着聪慧和睿智, 看上去并不像是在敷衍。 这一眼看得刘振华心口一滞, 仿佛她已经瞧出了他的目的, 让他忍不住生出一些心虚来。他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名额,他还会不会这样哄着李玉凤呢? 可答案却有些模糊。 不可否认李玉凤确实有让他心动的地方, 但他不属于这样一片土地,他想念城市里窗明几净的课堂, 希望自己的将来能和那些专家领导一样, 有体面的工作和让人羡慕的身份。 毛*主席说农村可以让人寻找到梦想, 他不可否认这话是正确的,正因为来了这一趟农村,让他更想念原本属于他的城市。 李玉凤的视线扫过刘振华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有些好笑,原文中的刘振华确实因为和李玉凤的关系,最终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但最后……爱情让他冲昏了头脑,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让给了柳依依…… 当然,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身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金手指,就在半年之后,国家恢复高考,刘振华顺利的成为了文*革后的第二届大学生。 但那是原文中的事情,现在嘛…… “我先去上工,等回来再说。”知青们已经走远了,刘振华放下东西急忙跟过去,转头又看了一眼坐在灯光下的李玉凤,他觉得她这两天有些奇怪,但这种奇怪中又透着特殊的魅力,让他对她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看见她那一头被夜风吹起的长发,刘振华仿佛嗅到了她发丝上的馨香,整个人都觉得心旷神怡。 看来女孩子还是要哄的……他以前还是不够主动积极。 “把你的药膏拿走……”李玉凤冲着刘振华的背影喊了一句,但他走的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田间。 …… 又一垄的麦穗在赵国栋的面前倒下,他直起身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赵国栋打开壶盖,一手叉腰,仰头一口气灌下一壶的凉白开,咸湿的汗水将他的眼角浸染得通红,喘息中带着几分粗犷。 “回去吧!” 月亮已经移到了西边,田埂上陆陆续续有回家的社员,赵国栋拎着两把镰刀,看了一眼站在身边一个劲揉腰的赵家栋,“你明天不用来了。” “那咋行,学校放一周农忙假呢……”赵家栋急忙提出异议,他知道他哥是心疼自己,可这样的农忙赵家只有一个劳动力显然是不行的,他就算再不顶用,好歹一天也能赚几个工分。 “哥,我没事儿,我真没事……腿上都不疼了。”积雪草做的药膏很管用,敷上去凉凉的,早已经止血了。 他们两个顺着田埂一直走到了村口,看见晒谷场上早已经排着长长的队伍,他们出去的最早,回来的最迟,这时候后面已经没什么人了。 赵国栋想起李玉凤没准还在,原本想给她的药膏也给那臭小子用了,两人见了面只怕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他也弄不清李玉凤到底在想啥……一会儿讨厌他,一会儿又好像在亲近他,弄的他这两天睡觉都觉得不踏实,割麦子都觉得镰刀不趁手了。 “你去把镰刀还上,我先回去了。”他把镰刀往赵家栋跟前一塞,没想到那滑头竟然捂着肚子道:“哥,我肚子疼……我要回去上茅房……” 赵家栋撒开脚丫子就跑,早就忘了自己脚踝上还受伤了,他一边跑还一边偷偷回头看一眼赵国栋,这大晚上的人都走了,好歹让他哥和玉凤姐说上几句话呗? 赵国栋排到跟前的时候,李玉凤正蹲在地上整理镰刀,她没做惯农活,拿镰刀的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弓着腰生怕那刀刃碰到身上。她一弯腰,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就垂下来,眼看着就要扫到地上的泥土,她便熟练的用手指将头发挽到脑后,行云流水的动作,让人看着舒服极了。 “赵国栋。” 他看得都出神了,直到马秀珍喊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别开了视线,李玉凤也正好抬起头来,就看见那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低着头,把镰刀放在一旁。 他从头到尾都没看自己一眼,看上去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其实要是李玉凤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赵国栋低着头的时候,目光是有些闪烁的。 “登记好了,你可以走了。”马秀珍也知道一些他和李玉凤之间的过节,看他一副很不自在的样子,就打算早点放他离开。 赵国栋点了点头,看见办公桌上放着一支红霉素药膏,这药膏是专治各种外伤用的,看上去还是簇新的,这里除了李玉凤也没人受伤,这一准就是别人送给她的。 幸好他那草药给赵家栋用了,不然可不是给比下去了……他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来就是处处不如别人的,被比下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马秀珍就这样看着原本表情平静的赵国栋一下子变得面目可憎……赵国栋算不得五大三粗,但他隐忍怒火的样子足以吓坏一个城里姑娘。 马秀珍觉得有些害怕,悄悄的扯了扯李玉凤的袖子,向她使了一个眼色。 因为日夜劳作,男人的脸被晒成了古铜色,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起来,连脖颈的线条都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出肌肉的阴影来。他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云中,周身漫布着低气压,瞧一眼就让人觉得紧张。 李玉凤也被他的样子给吓到了……虽然原文中并没有写过赵国栋有什么暴力倾向,可作为一个六七十年代的农民,就算对女人挥拳头好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赵国栋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已经吓坏了两个姑娘,黑着一张脸从仓库出来,深夜的微风有些凉意,让他一下子清醒了几分,他有些懊恼的皱了皱眉心,舒了一口气往家里去。 马秀珍见赵国栋走远了,这才稍稍放开李玉凤的手,后怕道:“我怎么觉得他想要打人……” “他要打也是打我……”李玉凤这时候也有些害怕,一脸茫然的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心想这回自己可真是踢到了“铁蛋”了…… 东西已经都收拾好了,李玉凤的三哥过来接她,虽然从仓库到李家不过才几步路,但陈招娣还是让李三虎过来了。 马秀珍倒了一杯白开水给李三虎,热情道:“李同志辛苦了。” 因为知道将来两个人能成一对,李玉凤见马秀珍这样就没觉得意外,可自己这不开窍的三哥,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人柳依依呢。 她想了想,把桌上刘振华送给自己的红霉素药膏递给了李三虎,对他道:“哥,柳知青的手受伤了,这个药膏可以祛疤美容,你给她用吧。” 李三虎现如今虽然喜欢柳依依,可他内心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世上所有女的都不如他妹妹可人疼,所以义正词严的拒绝道:“那咋行,你还受伤了呢,你留着自己用。” “我伤在腿上,又没人看见,她伤在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按照原文的剧情,李三虎曾被柳依依玩弄过……目的也是为了那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可在李家,最受宠的是李玉凤,因此那名额也就落到了当时李玉凤的对象刘振华的头上…… 但柳依依作为女主,自然有她的本事,采取曲线救国战略,又把刘振华搞定,让他让出了那个名额。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所以打算借花献佛,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133.第 13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 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 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 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 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李玉凤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冷不丁蹦出一句“卧槽”…… 但她马上就淡定了下来。 134.第 134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李家四个兄弟, 大哥在公社的农机站工作;二哥二嫂就住家里, 就是李玉凤醒过来时看见的那两个;三哥还没娶媳妇, 按原书剧情他后来娶了马秀珍;四哥在县里上高中, 从今天开始放了农忙假, 也回了大队帮忙。 李玉凤顺着窗户望出去, 就瞧见几个年轻人围在了一圈,其中有个跟自己长得差不多的, 就是跟她一起从娘胎出来的龙凤胎哥哥。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 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 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 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 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 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 幸好人没事, 他是当大哥的, 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135.第 135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 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 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 一半熬汤,一半红烧, 加上切块的土豆, 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 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 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 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 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 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 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 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136.第 136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 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 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 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 尽管她长的柔弱, 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 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 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 在摇晃的拖拉机上, 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 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 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137.第 137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为了尽快给一本晋江年代文IP出影视化评估,她昨晚熬了一宿。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 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 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 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 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 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 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 换了我是凤儿, 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 忘了关电视, 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两分钱一支的红霉素药膏……夭寿啦!两分钱你也想把到一个妹子? “真的不用了,昨天秀珍姐已经给我处理过伤口了,已经没事了。”李玉凤一本正经的开口,抬起头看着刘振华。 也许是和自己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显然有些错愕,愣了片刻才尴尬笑道:“你不用这样故意和我划清界限,以前是我不对……”刘振华感慨道:“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搞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所以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逃避。” 138.第 138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 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 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 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 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 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 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 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 没嫁给李二虎之前, 别说肉了, 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 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 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 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 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 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139.第 139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 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 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 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 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作为同乡, 听说柳依依受伤了, 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 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 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 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 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 “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 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140.第 140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我也不知道,不过多看点书, 总是没坏处的。”马秀珍继续低头翻书, 看见李玉凤卷着她那长长的发梢, 偷偷的又往河堤那边看了一眼。 那儿种了一排的水杉,赵国栋的身影就在在水杉树下晃来晃去的。 “人在那儿等你呢, 还不过去?”这种情窦初开的忐忑心情, 马秀珍似乎有些了解,拍了拍她的手背道:“一会儿等晌午收工, 这里可就人多了。” 李玉凤脸上微微发红, 估摸着赵国栋找自己准没好事, 他那么热爱劳动,耽误这时间过来, 能有什么好事? “你说他会不会打我?”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 昨晚赵国栋那脸色,马秀珍可也看见了。 马秀珍被她这么一说,顿时也挺直了后背,握住李玉凤的手道:“你先过去, 就站在河堤上别走远,要是他有什么不轨, 你就喊!” 好像……应该也不至于这样吧?想一想赵国栋以后可是当首富的人,人品总不会太差才是。 况且她今天才又给了个鸡蛋给他呢, 她都已经这样讨好他了…… 一想到鸡蛋, 李玉凤脑子忽然就警觉了一下, 难道赵家栋那臭小子把自己给出卖了?要不然他这样急吼吼的跑过来找自己做什么? 李玉凤从春凳上站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因为刚才的劳作,长袖衬衫的第一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白中带着淡淡粉色的肌肤。 李玉凤把领口拢了拢,现在扣住太热了,她身上都有些黏。 赵国栋在水杉树下等了片刻,再抬头的时候果然看见李玉凤没往他这边过来,他皱了皱眉心,脸色有些阴沉,伸着脖子又看了一眼,才看见李玉凤甩着两根大辫子慢悠悠的从老槐树底下站起来。 同样的大辫子,宋秋兰的大辫子看上去就没这种能搔到人心眼里的感觉,李玉凤那两条麻花辫垂在她鼓鼓囊囊的胸口,走起路的时候都是起起伏伏的。 这样身材怎么可能不好生养呢?就这胸脯将来肯定也是个奶多的,生上四五六个……完全不是问题啊! 赵国栋忽然间发现自己想得太多了……他尴尬到无地自容,看见李玉凤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脚底心的血液全都冲到了脑门上,梗着脖子低头不说话。 “你找我?” 李玉凤走到赵国栋的身边,学着那个时代姑娘家特有的娇羞表情,低着头睨了他一眼,继续道:“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她站得实在太近了,几乎就要和自己肩并肩,赵国栋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微微敞开的衬衣领口,那白嫩的皮肤上泛着的汗渍,看上去像有光芒一样。 赵国栋往旁边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才从口袋里把鸡蛋掏了出来,递给李玉凤道:“还你。” 果然是……鸡蛋的问题!未来小叔子一点儿都不靠谱,这让李玉凤觉得有些郁闷。 “这是什么?”李玉凤决定打死不认帐,装作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着他,脸上还带着微笑道:“给我吃的吗?” 赵国栋愣了愣,看见她眼底闪烁着的笑意,她看人的眼神就跟个小针尖一样,扎得他心口上酸溜溜的。 “家栋都告诉我了,今天的鸡蛋,还有昨天的馒头……”他二话不说就把鸡蛋塞到了李玉凤的手里,紧接着又马上退后了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才继续道:“你以后别这样,咱两都已经不处对象了,以后没关系了。” “昨天才吃了我的馒头……今天就说没关系?”李玉凤抬头看着他,恨不得伸手就把鸡蛋砸他脸上,可瞧见他那一本正经沉着的脸,还是忍住了。 赵国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没错!他昨天就是吃了她的馒头,可那是因为他昨天不知道!但他今天已经知道了,就不能再吃一次了! 他抬起头看着李玉凤,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其实你不用因为退亲的事情过意不去,我本来就是想让我爹去你家退亲的,可他却自作主张向你提了亲,现在也好,咱两谁也不欠谁,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是了。” 李玉凤闻言,倒是愣了片刻,她没想到原来赵国栋居然也存了退亲的念头,这么说来倒是老李家抢了先了,那他是不是就不至于记恨自己呢?李玉凤心里忽然有些小窃喜,皱着眉心小心翼翼问他:“你真的不记恨我?你发誓你几十年后都不记恨我?” 赵国栋一脸茫然,完全不懂李玉凤在想什么,就这么件小事?他用得着记恨她一辈子吗?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记恨的。”赵国栋坦然道。 “这话可是你说的!”李玉凤挑眉看着他,麦色的肌肤上透着油光,浓黑的眉毛几乎就要拧到一起,那人拿汗巾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轮廓分明的下颌和高挺的鼻梁。 他实在不是一个难看的人……就算是落在一大群排队的农民中,李玉凤也相信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明明刚才的话等于是兑现了将来的大别墅……可心里却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更……有些烦躁! 李玉凤咬了咬唇瓣,忽然间抬起手来,把那圆溜溜的鸡蛋扔到了不远处收割完麦子的地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哎……你……” 赵国栋就看着那煮熟的鸡蛋抛物线一样的飞了出去,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那娇俏的背影就已经飞快的离开自己的视线。 …… “怎么了这是?” 马秀珍看见李玉凤气呼呼的回来,一双好看的杏眼中好像还盈着泪光,脸颊涨得通红的。 “没事儿。”李玉凤低下头,坐在春凳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她想和赵国栋搞好关系,本来就是为了将来的大别墅嘛,现在既然那人都说不记恨自己了,那不是很好吗?将来等赵国栋发达了,他回乡回馈父老乡亲,她还不是一样能得别墅吗? 别墅啊别墅!按照四十年后的房价,她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变成一个百万富翁了。 可心里却实在不是滋味…… 马秀珍看着李玉凤这落落寡欢的样子,小声询问道:“咋了,他惹你生气了?” 年轻男女的事情实在有很多变数,前几天还传言李玉凤为了不嫁给赵国栋投河呢!今天看这样子,咋像是她舍不得人家赵国栋一样?但这话她可不敢乱说,只好耐心劝慰道:“男同志一般都是比较粗心的,在感情方面没有女同志细腻,所以你也不要难过,要给他时间。” 李玉凤原本心里有些难受,但听了马秀珍的话,顿时就觉得好受了很多。要说最不开窍,那不是她那个三哥吗?他要还这么不开窍,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可就跑了! …… 下午的时候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雨,社员们纷纷回家避雨。 赵家两兄弟割麦子的地方离村里有些远,等回来的时候,路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晒谷场上的油菜籽已经收进了仓库,生产队办公室大门是关着的,李玉凤大概也已经回家了。 自从赵国栋晌午过来找了一回李玉凤,回去割麦子的时候就跟使不完力气的蛮牛一样,周身围绕着低气压,让赵家栋心里有些发怵。 这不……才不到半天,老天爷都黑了脸,哗啦啦的下起大雨来了。 他们一高一矮两个落汤鸡在雨中奔跑,走到河堤上的时候,赵国栋忽然停了下来。 “你先回去。” 赵国栋想起了那个被李玉凤丢掉的鸡蛋。 她是真的不知民间疾苦,好好的鸡蛋说扔就扔了,这种臭脾气的婆娘,以后找了男人可怎么办?谁还能像她爹妈一样娇惯着她呢? 赵国栋把草帽戴在赵家栋的头上,让他先回家,他卷起了裤腿,往一旁的麦田里去。 脚上的草鞋陷进了麦地里,大雨冲得他睁开不眼睛来,赵国栋狠狠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着眼睛四下里找了起来。 大雨把麦田淹成了汪洋一片,他弓着腰寻了好半天,果然看见那光溜溜的白煮鸡蛋安安静静的躺在泥窝里。 141.第 141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 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 所以每到农忙, 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 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 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 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 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人淡如菊,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尽管她长的柔弱,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他还有些看不上眼,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142.第 142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 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 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 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 你这可错怪二虎了, 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 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 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 换了我是凤儿, 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 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 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143.第 143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当然……原文中李玉凤做的一切都是主动积极的,而刘振华只是被动接受,所以看上去就没有现在这样让人恶心了。 她这个三嫂果然是好人! 李玉凤低下头,装作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心想了想,抬起头对马秀珍道:“秀珍姐, 其实……这个药膏也是刘同志给我的, 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 但想到柳同志也受了伤, 所以打算借花献佛,既然柳同志也已经有了, 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接受刘同志的好意了。” 她这一番话说的非常诚恳, 让马秀珍觉得合情合理, 并且认为李玉凤是一个品性高洁的女孩, 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刘振华而投河。也许……人家只是单纯不喜欢赵国栋而已, 毕竟昨晚赵国栋那黑面神的样子, 她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害怕。 “既然这样, 那这药膏我帮你还给刘同志。”马秀珍对刘振华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 刘振华和柳依依的关系,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友谊的范畴,关键是……这还是在他和李玉凤有暧昧传言的时候,这就有人品问题了。 李玉凤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万万没想到, 这个原文中并没有出现过几回的三嫂, 竟然是这样一个古道热肠的大好人! “秀珍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李玉凤一脸感激的看着马秀珍,继续道:“这两天我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无论对错都已经过去了,将来我要用行动表明我自己的立场!” …… 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往田里去。 离村庄近的农田都已经收割了,他们今天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他走到麦田里,看见赵国栋两手枕着后脑躺在田埂上,脸上盖着一顶发黄的草帽,很是悠闲。 赵家栋捂着兜里的铁蛋……不对,是鸡蛋!蹑手蹑脚的走到赵国栋的身边,正想开口喊他,忽然听见不远处田埂上传来的声音。 “铁根,你哥在吗?” 赵家栋听见这一声立马觉得头皮发麻,转头就看见隔壁生产队宋队长他闺女宋秋兰揣着个篮子往这边来。 “我有大名!” 赵家栋梗着脖子冲那人喊道,他们学校的同学最爱叫人小名,他为了这个都跟同学干了好几架了,特么的才回到大队又有人这样叫,简直就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小样,你爹妈给你取的小名,凭啥不给人叫呢?”宋秋兰一眨眼就走到了他们跟前。 这时候赵国栋才懒洋洋的挪开了脸上的草帽,只盖住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遮挡头顶刺目的阳光,从草帽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宋秋兰。 宋秋兰十七岁,一头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大概因为最近农忙晒多了太阳,脸上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明显,再配上她那有些突出来的金鱼眼,看人的时候莫名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感觉。 赵国栋心里咯噔一下,在想一想昨天蹲在仓库整理镰刀的李玉凤的模样……顿时觉得这宋秋兰实在太不够看了。 他可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国栋哥,我爹知道你今天要来这儿割麦子,让我给你送几个甜瓜过来。”这甜瓜都是家里自留地种的,现在还没到季节,估摸着是头茬,可见他们家人对赵国栋还是很看重的。 之前因为赵家和李家有婚约,李玉凤的条件摆在那里,谁也没胆和她争去。可现在赵国栋可就是大家的了,他年轻能干,做农活是个好把式,只要肯上进,就算家里穷一些也无所谓。 赵家栋听了这话,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凭什么喊他就是铁根!喊他哥就变成了国栋哥了?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没见过这样内心阴暗的人,还想做自己嫂子?没门! “你留着自己吃吧,我不需要。”赵国栋从田埂上坐起来,操起一把镰刀打算开始干活,连正眼都没看宋秋兰一眼。 宋秋兰却没觉得委屈,只当他是不好意思,脸上继续堆着笑道:“我爹说,是谢谢昨天赵大伯给他揉腰来着,我们家也没有啥好东西,就几个新鲜的瓜……” “玉凤姐给我哥带煮鸡蛋了,他今天只怕不想吃你的瓜。”赵家栋眨巴了一下眼睛,从兜里掏出一个白煮蛋来,送到宋秋兰面前道:“你看,好大个儿呢,没准是个双黄蛋。” 赵国栋挥起来的镰刀蓦地就顿住了,一双漆黑的眸瞳紧缩了一下,转头看见躺在赵家栋掌心里的那个粉粉的鸡蛋。 他的脑子嗡的一声,眼珠子不听使唤的睁大,表情瞬间石化……但一想起被宋秋兰缠着也不是一回事,便开口道:“你回去吧,把瓜带回去。” 宋秋兰这下子才算皱起了眉心,大眼珠子拧成了三角眼,跺着脚道:“我都知道了!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你可别瞒我,那李玉凤和他们生产队那男知青搞七捻三,我们都听说了!” 赵国栋刚才就有些发黑的脸一下子更黑了,干脆直起腰来看着宋秀兰,严肃的口吻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宋同志,现在是农忙期间,多干活,少说事儿。” 宋秋兰被他那吃人的眼神吓了一跳,一下子心虚了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满眼的委屈,撅着嘴道:“不就是李玉凤长得比我好看吗?我娘说她长的那么娇弱,一看就生不出儿子……” “……” 赵国栋觉得自己额头突突的跳了起来,又觉得这种话他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就偏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赵家栋,转身挥起镰刀发泄一样的割起麦子。 “娶媳妇当然要娶好看的,生不生儿子那也要等嫁了人再说,秋兰姐你有能耐现在生个儿子试试?” 赵家栋不负众望,没经大脑就蹦出这么一句来,一下子让宋秋兰的两坨高原红变成了两大坨高原红,梗着粗红的脖子道:“赵国栋你管管你弟弟呢!” 赵国栋眼中透出一丝漫不经心,刷刷刷的割着麦子,随口道:“我娘死得早,没人管。” “哼!”宋秋兰气得跺脚扭腰,张牙舞爪的发泄了半天,一转身气呼呼的走掉了。 赵国栋见她走远了,这才放慢了收割的速度,停下动作,把手里的镰刀随手一丢,一巴掌拍到赵家栋的脑门上。 他那漆黑的眼珠子跟能蹦出火来一样,让赵家栋吓的立马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哥……哥……我错了!”赵国栋很少发火,但这个样子比发火还可怕,当年他不想念书,想在家务农,就是被他哥用这样的眼神一路拎着进了学校的。 这样的经历,他这辈子都不要尝试第二回了。 “把鸡蛋拿出来。”赵国栋按住怒气,被太阳晒的泛红的脸上淌着汗水,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拿烂毛巾擦了擦脸道:“把这一亩地割完了才准回去!” 赵家栋看着赵国栋从他手中把鸡蛋拿走了,小心口突突突的跳着。他咋又沉不住气说了呢?他怎么就跟别人说的一样,这么老实呢?一张嘴就看见屁*眼了这是! 看着赵国栋远走的身影,赵家栋腿一软,一屁股坐在麦田里,黑瘦的脸上满是郁闷。 ……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人再来借农具了。 李玉凤和马秀珍在晒谷场上翻油菜籽,黑黑的油菜籽晒过以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李玉凤用一块头巾抱住了自己的长发,上面还带着一顶草帽。 这个年代没有防晒霜,所以不想把自己晒黑,只能做好物理防晒工作。 她们两人把晒谷场上的油菜籽都翻过了一遍,坐在大槐树底下乘凉。 马秀珍正在翻看一本高中历史书,手里还拿着笔记本,边看边做笔记。李玉凤要是没记错的话,马秀珍后来考上了师范,本来是有机会去城里工作的,但因为念着李三虎,最后放弃了进城的机会,留在了红旗公社当女教师。 像这样踏实又肯付出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难能可贵的。李玉凤正想和她聊几句,透透风声,好让她知道再过半年,国家就要开放高考了,她这边话还没开口,就听见马秀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伸手牵了牵她的衬衣下摆。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站在不远处的河堤上,朝她们这里鬼鬼祟祟的看了两眼。 144.第 144 章 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卫星大队有好几个生产小队,李家所在的是第八小队,总共有三十几户人家,男性壮劳力七八十个,女性也有五六十人。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 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 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 保证质量, 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 和几个知青在一起, 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 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 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 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 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 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 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145.完结章 六楼外科中心手术室门外, 程宏业和赵国栋并肩而坐。 他偶尔转头看看坐在自己身边的孩子, 从他的眉眼中寻找着当年的自己。 当时在机缘巧合下, 他和老父亲有一个偷渡到香港来的机会, 可他那时候才刚新婚, 迫不得已,才将过门一个月的江月琴一个人留在了家乡。 原本以为他们并没有孩子, 却不想江月琴瞒着他, 偷偷的把孩子送人了。 “收养你的那户人家, 对你好吗?”程宏业问道。 想来是很好的, 要不然那两年国内当饥荒, 想他这样被遗弃的孩子, 只怕早就饿死了。 “他们把我当亲儿子一样看待,我从小就没挨饿受冻。”赵家以前开药铺,是有积蓄的,还是后来文化*大革命之后,才被批斗下乡的。赵国栋真正的苦日子,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程宏业点点头,过了片刻,又道:“你还有个弟弟,现在正在英国留学,他的飞机晚上才到, 他跟你长的很像, 到时候你们可以见一见。” 赵国栋没有说话, 脸上神色平静, 稍稍的点了点头,又道:“等她手术成功了,我就带着玉凤回去,家里人还等着咱回去。” “我知道,我不强留你,但这里也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来。”程宏业说完这一句,眼眶又红了,侧着头把眼底的热泪憋回去。 赵国栋看着程宏业伤心的样子,眼底闪过一丝柔软,缓缓道:“无论如何,感谢你们当年生下了我。” 叮咚一声,走廊上的电梯忽然打开了,程雅宁从电梯里出来,快步的走到赵国栋的跟前,正色道:“哥,嫂子肚子里的孩子脐带绕颈两周,需要马上安排手术,我现在就去给她安排住院,她在八楼产科中心等着你呢,我已经帮她联系好了手术医生。” 赵国栋腾一下就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就看见程雅宁急急忙忙的离去,才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看着他道:“哥,你知道嫂子怀的是双胞胎吗?” “……”赵国栋完全不知道……李玉凤的肚皮不过就是比正常孕妇的肚皮打一点点而已,再加上她身量小巧…… 赵国栋已经完全懵了,转过头来对程宏业道:“那……那我先上楼看看。” …… 李玉凤被程雅宁安排进了胎心监护病房,小护士过来替她抽血检查,做术前体检。 赵国栋从病房外进来,看见肚皮上被贴着管子的李玉凤,李玉凤急忙拉了被子把肚皮盖起来,那人就道:“我都看见了,这有什么好怕羞的,你什么地方我没瞧见过……” 李玉凤的脸就更红了,她看见赵国栋的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伸出手去揉了揉。 “医生怎么说的?要不要紧?”赵国栋都有些语无伦次,又道:“你怀了双胞胎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想等宝宝出世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嘛。”李玉凤弯着眉毛看着他。 “这难道不是惊吓吗?”赵国栋说的一本正经,但随即笑了起来,弯腰吻上李玉凤的额头。 手术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程雅宁换上了白大褂,领着主刀大夫从外面进来,向她讲解病人的情况。在看过B超报告之后,护士们扶着李玉凤上了医疗床。 “哥,放心吧,你就等着当爸爸好了。”程雅宁向赵国栋保证道,拉着他一起等在了手术室的门口。 一个半小时后…… 产房里相继传出婴儿的啼哭声,一个声音铿锵有力、一个声音却如小奶猫一样嘤嘤呀呀,正是一男一女龙凤胎。 护士把小婴儿身上擦干净,穿上整洁的婴儿服,放入育婴箱内。 由于李玉凤还没有足月,两个小宝宝还要在育婴箱里呆上一段时间。 小护士推着育婴箱出来,赵国栋和程雅宁都迎了上去,男孩子长的结实些,看着肉嘟嘟的,小姑娘却有些瘦小,握着的拳头,看上去还没有他的大拇指那样大,圆圆的小脑门靠着毯子,正睡的酣畅。 赵国栋忍不住抚摸着育婴箱的外面,仿佛是抚摸到了他的两个孩子。 “孩子母亲怎么样了?”但他很快就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急忙开口问道。 赵国栋用的是普通话,小护士一时没听懂,一旁的程雅宁帮他翻译了一下,向小护士询问了几句,转头告诉赵国栋道:“嫂子还在观察室,麻药还没过去,护士说母子平安,让你放心,她现在要把孩子送去育婴室了。” “是嘛……”赵国栋几乎就要喜极而泣,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主刀大夫说幸亏发现的早,嫂子还有一些羊水浑浊,这种情况如果不马上剖腹,是很危险的。” 赵国栋听了更觉后怕,县医院妇产科每年都要死上几个产妇,那些五花八门的死因他虽然不知道,但他明白,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生孩子就是一辈子最难过的一道关口。 幸好李玉凤夸过了这一道鬼门关。 八尺高的男人,在那一瞬间,忍不住用手扶住了身边的白墙,缓缓的坐在手术室门口的长椅上。 “我等她出来,你上去看看妈怎么样了。”赵国栋道。 “哥……你刚才……你刚才喊咱妈……”程雅宁激动的语无伦次,“要是她醒了,你也能这样喊她一声,她一定会高兴坏了。” “你去吧。”赵国栋没有再说什么。 …… 从观察室出来之后,李玉凤就被送回了病房,麻药还没有完全过,她有些昏昏沉沉,好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赵国栋坐在她的面前。 “孩子怎样?”跟大多数女人一样,一旦当了母亲,那心里想着的就只有自己孩子。 赵国栋看着妻子苍白的脸色,凑过去伸出大掌抚摸着她的脸颊,笑着道:“孩子很好,是龙凤胎,玉凤……你真的是给我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你不是说……这是惊吓吗?”李玉凤也贫了他一句。 赵国栋一遍遍的抚摸着她的脸颊,此刻他的心里只有他的娇妻:“你饿不饿?我去看看香港这地儿有什么好吃的?” 李玉凤摇摇头,伸手拉住赵国栋的袖子,撇撇嘴道:“快去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啊……” “啊!对!差点忘了!” 赵国栋觉得自己已经被今天发生的事情弄的有些不正常了。 …… 院长办公室,程雅宁帮赵国栋拨通了往内地的长途电话。 赵国栋有些忐忑的等待着接通,他本来是想打去卫星大队直接告诉他老丈人李国基的,又怕老丈人年纪大了,这一惊一乍的经不起,最后还是决定打自己的徒弟余三,让他回卫星大队跑一趟。 栋梁建筑公司才开业,总经理就去了香港,余三作为赵国栋的小徒弟,坐镇公司办公室。他刚刚才接到一个好消息,恨不得能飞去香港告诉赵国栋,BP机呼了赵国栋好几遍,对方都没回应,大概是那玩意儿离开了内地就没法用了。 正这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机忽然就响了起来,余三赶紧把电话给接了起来。 “喂,余三是吗?我是师父……” “师父我正找你呢,你听我说……长途电话很贵的,我长话短说……”余三怕赵国栋省话费,急忙开口道。 “你先听我说!”赵国栋不想跟他啰嗦,开口道:“你师母生了,是龙凤胎,一会儿你帮我往家里跑一趟,给我爹还有我岳父他们报喜,让他们别担心,母子平安。” “不是……”余三顿时就愣了,直着眼珠子道:“师父……师母这孩子咋生香港去了?她预产期不还早着吗?” “你别问那么多了,让你去报喜,你就去,”赵国栋顿了顿,继续道:“还有,我这一阵子不回去了,得照顾你师母月子。” “……不……师父……”余三觉得他的脑子完全跟不上思路了,但还是在赵国栋就要挂电话之前,反应了过来,急忙道:“师父!王院长今天给咱建筑公司打电话了……” “有事吗?”赵国栋稍稍拧了拧眉心,程雅宁捐的那个工程没那么早开工,最近医院应该没有别的事情。 “那谁……那那……”余三越急,就越不知道怎么说,结巴了好久才顺明白了道:“那方老板在澳门赌钱输光了,卷了他工程队的钱跑了……现在医院的工程没人做,要重新招标,王院长让我把之前的标书再给他递一份!” “那你赶紧递!”赵国栋眉心都笑开了,接着道:“要是你把这工程追下来了,回去我给你奖励。” “我不要奖励……”余三的声音忽然有些飘忽,仿佛还带着几分羞涩,忸怩道:“让师母……给我介绍个对象吧……就……就她们科室那小护士王月月行吗?” 赵国栋眨眼就把电话给挂了。 …… 六楼手术门口,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手术,江月琴终于被送了出来。 程宏业亲自问了主治医她的情况,主治医生告诉他手术很成功,癌细胞并没有扩撒。虽然江月琴失去了一侧的乳房,但乳腺癌的生存率是很高的,只要好好保养,她还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 赵国栋也终于看见了这个当年遗弃他的女人。 他竟然没有一丝的恨意,只是平静的看着她躺在病床上,岁月在她的眼角镌刻了一道道痕迹。 人总有一天会老去,但并不是每一件所做过的错事,都有弥补的机会。 但他可以选择原谅,因为他本就没有憎恨,他对现在所过的生活,是满足的。 江月琴睁开眼睛,看见这个二十多年前襁褓中脆弱的小生命,长成现在这个模样。她激动的伸出手,赵国栋没有动,过了良久,他才伸出他的大掌,轻轻的握住了江月琴的手指。 这是她的儿子,有着满是老茧的掌心和健康的麦色肌肤,眉心和他的父亲一样,沉稳刚毅。 “你好好休息。”他说,“等你好了,你可以看一看我的那对龙凤胎孩子。” 江月琴的表情都惊讶了起来,程雅宁笑着道:“嫂子本来是陪着哥哥一起过来看你的,遇上一些特殊情况,就把孩子生下了,她现在就住在楼下的妇产科。” 江月琴点点头,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声音虚弱的对程雅宁道:“你要照顾好你哥哥嫂子,明白吗?” “我知道的,妈咪。”程雅宁点头,弯腰替她理了理头发,柔声道:“你好好休息。” …… 半个月后,李玉凤已经从产科病房搬到了产妇康复中心,两天前陈招娣从广安赶过来陪着她坐月子,还把正好公休在家的李玉虎也带了过来。 李玉虎毕业之后就留在了省城部队,事业发展的很顺利,但就是终生大事一直没个着落。 “你舅妈给他介绍了几个文工团的,他都看不上眼,可把我给气死了,我说你自己就这破条件,你还挑个啥,你挑来挑去可不得最后挑个歪瓜裂枣的?” 今天赵国栋带着李玉虎去了深圳,陈招娣趁着他们不在,就一个劲的数落他。 “我真的是被气死了,我现在啥都不愁,我就愁他了……”陈招娣的眉心都拧起来了。 李玉凤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她一笑,又引得肚子上的伤口也疼了起来,急忙捂着笑道:“妈,你愁啥呢,你现在孙子孙女就带不过来了……” “也是!如今你又给我添了一对儿乖外孙外孙女,我这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陈招娣又笑了起来:“我走的时候,队里人知道我来香港,还都来送我,还让我带鸡蛋啥的,结果到了机场,全给拦下来了,你四哥还笑话我,说人香港还缺你这一篮子土鸡蛋?” “哈哈……”李玉凤忍不住又笑了,“还别说,这香港的鸡蛋,还真没有咱自家养的土鸡蛋好吃。” 陈招娣一听李玉凤说这话,顿时就瞪了她一眼道:“咦,丫头可不能乱说,她们对你可是真够好的,我听国栋说了,要不是你跟着来了,这两孩子都未必能留下呢!” 李玉凤点点头,心里有些感叹,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奇妙,如果没有这一次的香港之行,她不知道等待着她和赵国栋的,会是怎样悲惨的结局。 可现在……一切都已经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国栋他……认了他亲爹妈了吗?”陈招娣悄悄的问李玉凤,当着赵国栋的面儿,她可不敢问。她甚至不知道,原来赵国栋还有这样一个复杂的身世。 不过当年老赵家搬回他们生产队的时候,赵国栋都已经十来岁了,生产队的人肯定没人知道这件事情。 李玉凤低下头,赵国栋的性子闷,虽然他还没开口喊过对方爸妈,可他平常除了照顾她之外,也经常去看望他的生母,也许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也或许这一切都尽在不言中。 “我不逼他,他有他自己的想法。”李玉凤慢慢道。 陈招娣叹了一口气,又点头道:“我就说国栋是个好孩子,我总不会看走眼的。” 两人正聊着,外头传来了脚步声,陈招娣过去开门,看见赵国栋正和李玉虎一起走过来,身边还跟着一个俏生生的姑娘。 程雅宁看见陈招娣,很礼貌的跟她打了招呼,她这几天一直在外办事儿,这是第一次见到陈招娣,但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是李玉凤的妈妈。 “伯母您好,我是国栋哥的妹子,您叫我小程就好。”程雅宁看了赵国栋一眼,赵国栋也默认的点了点头道:“我们在这里,全靠雅宁照顾。” “诶,你好!”陈招娣看着程雅宁,这闺女长得俊俏啊,和赵国栋还真有点像呢,她看了一眼跟着他们一起过来的李玉虎,见他进了病房之后,就侧着身子站在窗口,欣赏那窗外的风景,一眼都没瞧人家姑娘…… 早知道她当初就不该让李玉虎去念军校,念出一个和尚性子来了。 “伯母尽管在这里住着,有什么不方便就告诉病房的护士,她会帮你们安排好的。” “没……没什么不方便,这里条件很好。”陈招娣见了这样的闺女,自然是忍不住喜欢,又道:“你替我谢谢你爸妈,我们这……打扰了。” “哪里,”程雅宁道:“他们还要谢谢您,谢谢您对哥哥嫂子的照顾。” 程雅宁又跟她们聊了两句,转身出门,陈招娣这才站起来拍了拍她儿子的肩膀,问他道:“人家姑娘在这儿,你咋正眼都不瞧上一眼?” “我瞧啥?”李玉虎一脸懵,非常冷静的开口:“那是人家姑娘,又不是我女朋友。” “……” 李玉凤和赵国栋都笑了起来。 …… 医院的工程最终还是被赵国栋的建筑公司给拿了下来,加上仁爱医院捐赠的门诊大楼,赵国栋要把原本规模很小的广安县人民医院,改造成一个现代化的、综合性县级三甲医院。 程雅宁把门诊大楼的设计任务交给了夏工,这也是他自立门户之后接到的第一份订单。 工程奠基仪式当天,夏工也来了现场,赵国栋用铁铲在空地上挖出一抔黄土,支着铲子看着眼前这一片尚且荒凉的土地。 过不了多久,这里将会平地拔起一栋现代化的门诊大楼,不光成为广安县的第一,更是S省的第一。 夏工也看着这块苍茫的土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问他:“小赵,这栋楼建好了,你打算再建什么楼?” 赵国栋转过头看看夏工,又看了看站在不远处推着两娃的李玉凤,眸中露出最温柔的笑意。 他抬起头,对着那一望无际的蓝天,豪迈道:“夏工,咱要干,就干一票大的,去深圳!” 146.番外一 老赵家的小二楼, 自打建成了就从没有这样热闹过。孩子们忙生意的生意、忙上班的上班, 铁蛋和玉凤的新房, 除了逢年过节, 平常都是空着的。 阿婆有时候还会拄着拐杖上楼, 帮他们晒晒被子,翻翻被褥, 等他们回家睡觉的时候, 就可以闻到香喷喷的太阳味了。 赵满仓穿着一件簇新的夹克衫, 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是赵国栋那一对儿龙凤胎的百日宴, 老赵家和老李家的亲戚都要来, 听说……就连赵国栋在香港的亲生父母也要过来。 赵国栋是老赵家领养的这件事情, 也是前不久在陈家宅给传开了,纸抱不住火,李玉凤把孩子生在了香港,总有八卦的乡亲们要来打探的,这一来二去的,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赵满仓原本的那些担心现在也没了,阿婆说的对,赵国栋不是那样的人,他不会丢下了他们不管的。这不,孩子才满月, 赵国栋就带着玉凤和两个孩子从香港回来了, 这一阵子一直住在他们老赵家。 李三虎一早就带着队里人过来杀猪宰羊做喜点, 在老赵家门前的水泥场上、楼下的客堂里, 摆了几十桌流水席。 孩子们都在楼上的新房里逗两个奶娃娃,李家兄弟四个,除了李玉虎,其他人都有儿有女了。小宝儿李令仪已经七岁了,正领着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围在龙凤胎的身边。 “我们给他们取个小名还不好?”李令仪捏捏小宝宝的脸颊,嫩嫩的,再看看她那两个捣蛋鬼弟弟,就觉得他们一点儿也不可爱。 “我们叫他们什么呢?”李二虎的大闺女李令佳问她。 “嗯……我们叫妹妹小玉凤,叫弟弟小铁蛋好不好?”李令仪又摸摸小铁蛋的脸颊,好像在征求他的意见一样,笑着道:“看,我叫他小铁蛋,他还笑了呢!” “为啥是小铁蛋呢?”李令佳有些不懂。 “我妈说,姑父的小名就叫铁蛋,那他和小姑的儿子,不就应该叫小铁蛋吗?”李令仪一本正经的道。 “那为什么你叫李令仪,不叫李翠芳呢?” 李令佳一本正经的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这问题显然把李令仪也给难倒了。 不过小铁蛋似乎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她们还没讨论完呢,小铁蛋就哇一声哭了起来,长大了小嘴巴,握着小拳头,委屈的大嚎。 李令佳急忙撒丫子跑到楼梯口,对着楼下的大人喊道:“小姑,小铁蛋哭啦……” 李玉凤正在楼下招呼她几个医院来的同事,听见喊声就走了过去,有些奇怪问道:“谁是小铁蛋啊?” “弟弟呀,令仪姐姐说,姑父是大铁蛋,弟弟就是小铁蛋。”李令佳乖乖的回答。 幸好赵国栋这时候不在,要不然听了这话,脸都该绿了。 陈招娣和李玉凤一起上楼,原来小铁蛋是尿裤子啦,所以难受的哭了。陈招娣给自己大外孙换上了干净的尿布,又摸摸自家小外孙女的小脸,乐呵呵道:“还是小宝乖,吃了就睡,睡了就吃。” 她说着,又问李玉凤道:“孩子的大名都取上了吗?” “取了,是程院长取的,小铁蛋叫赵思涵,小玉凤叫赵思源。” “你也跟着小铁蛋一样喊,小心国栋跟你翻脸啊?”陈招娣笑了起来:“还是文化人取名取的好啊,像我们就只知道虎啊、凤啊、花啊!” 两人正说着,外头传来了汽车喇叭的声音,赵国栋一早就去了机场接人,这时候也该到了。 麦子刚刚抽穗,油菜花开的正艳,正是陈家宅最美的时候。 程雅宁看着这满眼绿油油的麦子,转头问赵国栋道:“哥,我听嫂子说,你们俩第一次就是在这麦田里?” 这话可是把赵国栋吓了一跳,急忙道:“听她胡说,那只是……第一次一起劳动而已,结果她镰刀才挥了两下,就把脚脖子给割伤了,麦子一垄都没割,全都我一个人干了。” 程雅婷听赵国栋说着,仿佛看见了当时两人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场景,那该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呀。 她把收回目光,忽然问道:“嫂子的那个孪生哥哥,今天也来了吗?” “你说玉虎啊,他今天没有回来,部队的假太难请了。”赵国栋随口道。 程雅宁点了点头,继续含笑看着窗外,面包车在石子路上颠簸着,她看见不远处小路的尽头,一栋小二楼前人头济济,热闹非凡。 看见他们车子马上就要开到路口,有人点了烟,把放在路边上的一串爆竹和鞭炮都点燃了,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李玉凤下楼,正巧看见程宏业夫妇从车里出来。 赵满仓没经历过这样大的阵势,看见他们人来了,连迎都忘了上前迎一下,只是细细的打量着来人。赵国栋终究是他的亲儿子,长相就有七八分的相似,任谁看一眼,也知道他们才是亲父子。 “爸,这是程院长和院长夫人。”赵国栋把程宏业夫妇领到了赵满仓的跟前,直到现在,他还称他们院长和院长夫人,这是赵国栋的一些小坚持。 赵满仓这才认出了江月琴来,他的媳妇命薄,去的太早了,可他还认得她。 “我记得你,当年是你把孩子抱给秀芳的……”赵满仓含着泪问她。 江月琴点点头,眸中落下泪来,朝着赵满仓深深的鞠了一躬:“赵老哥,我谢谢你把国栋教的这样好。” “进去坐。”赵满仓急忙把她扶起来,对赵国栋道:“喊你爸妈进去坐,上楼瞧瞧两孩子去。” …… 李玉凤领着程雅宁去了二楼的小会客室,她给她沏了一杯茶,看着她有些百无聊赖的捧着茶杯,又放下来,走到了阳台上,漫无目的的看着外头的烂漫春光。 “嫂子,我真羡慕你和我哥,你们从小一起长大,就在这么一个小村庄里,每天都可以见面,多幸福。” 程雅宁一向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的女孩,如果说几年前的她身上还有一丝大小姐的娇贵,那么经历了在国外的求学生涯,她已经完全的成熟了,但这种话,从一个成熟的女人口中说出来,就有那么点警示的意思了。 难道……她在谈恋爱?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说起来那个从小和赵国栋一起长大的,还真不是她,李玉凤和赵国栋的这几年,其实也是聚少离多的,“我十八岁就和你哥领了结婚证,后来去省城上大学,除了做你们工程那一年,后面三年我们都是分开的,其实呢……中国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话果然戳中了程雅宁的心事,嘴角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意。她和李玉虎正在偷偷通信,周围的人谁都不知道,作为成年男女,双方都知道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交往也许并没有什么结果。 但爱情总是有他特殊的魔力,让思想成熟的男女也忍不住深陷其中。 “我马上又要出国去进修一段时间。”程雅宁道,“我爸妈一直催着我找个男朋友呢,他们甚至还说,就算找个老外也无所谓。” 在香港,和外国人结婚并不是什么很稀罕的事情,那是一个兼容并蓄的城市,激进又开放,但是程雅宁道:“但我骨子里还是比较喜欢我们中国人。” “那你说一说,喜欢什么样的中国人,我帮你留意?”李玉凤虽然这么说,但她几乎可以肯定,程雅宁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程雅宁抬起头,看着那一望无际的黄色油菜花,忽然瞧见石子路的尽头,有一个背着行囊,穿绿军装的男人,正挺胸阔步的朝着这里走来。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身子都探出了栏杆,一再确认那是否是她心里的那个身影。 李玉虎很快就上了楼,他放下背上的绿军包,脱了外套,只穿了一件绿色的衬衫,带着平顶帽,看上去帅气非常。 “你不是说假不好请,不回来了吗?”李玉凤倒了一杯茶递给他。 李玉虎低头喝了一口,看见旁边动都没动过的茶杯,心想那大概是程雅宁的。 “我把明年的假给调了,两个大外甥过百日宴,我咋能缺席呢!”他低着头喝茶,陈招娣正好抱着小铁蛋过来,见了他又啰嗦道:“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不带女朋友就别回来了!” 李玉虎的脸颊顿时有些发热,清了清嗓子道:“咱部队一水的男同志,你要女朋友没有,改明儿我可以给你带几个男朋友回来。” “少给我贫嘴!”要不是陈招娣还抱着娃,一准给李玉虎一顿捶,但现在,她也只能狠狠的瞪他一眼了。 李玉虎说完这一句,眼光也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些不自觉的往程雅宁那边扫了一眼,低着头不说话。 李玉凤却是登时就跟收到了信号一样,站起来跟陈招娣道:“妈,客人都来的差不多了,咱抱着大宝小宝去楼下见见客吧。” “那行,”陈招娣抱着娃站起来,又没好气的扫了李玉虎一眼,冲他道:“在这儿你可算是主人家,招呼好人家程小姐,那时候在香港,你可没少吃喝人家的!” 李玉虎哪里敢抬头,他要是一抬头,只怕就被陈招娣给看出了他此时涨红的脸,只能一个劲点头称是。 陈招娣见自己儿子这回总算没再冷着人家姑娘了,这才抱着小铁蛋儿,跟着李玉凤往楼下去了。 客厅里一下子就只剩下程雅宁和李玉虎两人,气氛压抑到让程雅宁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她端着茶杯走到阳台上,靠着栏杆极目远眺,想要缓解一下这种紧张的气氛。 “你说你要出国进修,大概多久回来?”李玉虎终于先开口了。 “要一年半,医院引进一个新技术,我是带队去学习的。”程雅宁低着头回他,不想去看李玉虎的眼睛。她觉得这个男人的眼神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好像只要一被他对上,那么自己所有的想法、思维,都会被他给看透,他就跟他们医院马上要引进的核磁共振仪器一样,拥有非常细微的洞察能力。 “去吧,年轻人就要多学点东西,我舅舅经常这样跟我说。”李玉虎上了军校,做了这些年的军人之后,已经把从前有些浮躁的性格都给磨平了,完全成了一个严肃的有纪律、有品格、又一身正气的军人。 这一点真是程雅宁最喜欢他的地方。 “那……我信里跟你提起过的事情呢?”程雅宁有些不确定,两人其实还没有算是正式交往,只是处于互相欣赏的阶段。 “等你学成回来,你若是心意不变……”李玉虎皱了皱眉心,觉得还是不能这样答应了她,有些不耐烦道:“楼下开席了,咱还是下去吧!” “李玉虎,你……”程雅宁怒气冲冲的追了上去。 …… 一九九一年五月,香港某国际饭店。 大厅经过精美的布置,早已经成了花的海洋。 门口迎亲的一对璧人郎才女貌,非常引人注目,但更引人注目的,是新郎身上穿着的那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军装。 据娱乐周刊报道,仁爱医院大小姐终于结束了和地下男友长达八年的恋爱长跑,正式步入婚姻。而之前一直保持神秘的男友也浮出了水面,是内地的一名空军飞行员。 这种大家闺秀和平民男友的故事似乎一直都不被人看好,但无论如何,八年的恋爱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不只是谈谈而已。 宾客们已经陆续到场,肖艳陪着陈招娣坐在主桌上。 “我这一辈子,生了四个儿子,一个闺女,如今我大孙女都十五岁了,我小儿子居然到今天才结婚……” 陈招娣忍不住又数落起了李玉虎。 李玉虎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才刚刚把婚姻大事给定了下来,李玉凤家的龙凤胎都九岁了,他和程雅宁的爱情长跑,足足跑了八年,兜兜转转多少回,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 “大姐,这不今天就办酒了吗?你就别数落玉虎了,他们部队里的光棍可不少,像他这个年纪没娶上媳妇的,还有一大把呢!” 部队的军人找对象比较困难这是实情,一来周围女同志稀少,不容易找到情投意合的;二来工作性质特殊,什么放假、周末啥的,基本跟他们没什么关系,所以当军嫂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三十二啦,再不结婚,雅宁都要成高龄产妇了。”陈招娣想一想她自己,三十二那年她已经生了五个孩子了,现在程雅宁三十一了,他们这些年轻人,真是一点儿也不着急。 “高龄那要三十五之后才算高龄呢,雅宁自己就是医生,这个难道还不比你明白,你就等着再抱上个大孙子吧!”肖艳笑着开口道。 婚礼终于就要开始了,两个龙凤胎充当花童,帮程雅宁牵着长长的婚纱,她抬起头,看见李玉虎站在红地毯的尽头等着自己。 程雅宁把手搭在了程宏业的手臂上,转头看着她的父亲道:“爹地,我一直记得,你告诉过我,内地的年轻人都是很有思想的,很上进的年轻人,要我不能瞧不起他们,更不能小看他们。” “所以你给我找了一个能飞到云里去的上进女婿。”程宏业自嘲道。 对于程雅宁和李玉虎的事情,程宏业自己也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预料到,这两个年轻人,可以打破重重困难,最后真的走到一起来。 “他是一个军人。”程宏业道,程雅宁从小就很听话,忤逆他的只有两次,一次是大学选专业,还有就是这一次,打定了主意要嫁给李玉虎。 “他愿意为我脱下这套军装。”程雅宁道。 “可他今年还穿着呢,你知道今天有多少香港的商界的名流会来吗?你就准他这样特立独行?”程宏业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并没有多少责怪的意思,程雅宁已经长大了,而他也渐渐老去,这时代总要让给年轻人。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人群那头一身正气的准女婿李玉虎,最后不得不承认,女儿的眼光确实是不错的。 …… 婚礼过后,程雅宁站在卧室的穿衣镜前,那拽地的婚纱在地上扑了一大片,程雅宁回归头,看见穿着一身军装的李玉虎从他身后走来。 结婚的礼服都给他选好了,可他非要穿上这一身军装,但是……程雅宁答应了。 因为这是李玉虎最后一次穿军装了。为了他们的将来,他向部队提出了转业,并且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香港机场的飞机师。 人生有很多种抉择,程雅宁可以为了他等上八年,他也可以为了程雅宁脱下这一身军装。 所谓取舍,关键还是看怎么取,又如何舍。 “你今天特别帅,”程雅宁凑到他的耳边,小声开口道:“比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帅多了。” “你也是……”李玉虎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那人却一下子抬起头,吻上了他的唇角,主动攻城略地。 原本就装饰一新的新房散着旖旎的气息,男人按着她发顶,热情的回应着。 “你后悔吗?”程雅宁轻喘着,视线朦胧的看着李玉虎,“脱下这身军装,你后悔吗?” 李玉虎看着她,拉着她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缓缓道:“你帮我脱……我就不后悔。” 147.番外二 参加完李玉虎和程雅宁的婚礼, 李玉凤陪着陈招娣一起回了广安。 广安撤县改市, 要建造全新的市政府办公楼, 赵国栋正在招标这个工程。 原来县人民医院的王院长也已经步步高升, 就任了广安市副市长, 还是掌管基建这一块。 王副市长带着赵国栋查看了将来新市政府的选址地点,以前曾是玉龙河边上的一片滩涂, 马上就会成为广安市的行政中心。 “小赵啊, 你能回来参与者一次的招标, 我非常高兴。”王副市长看着赵国栋, 想起他们曾一起建造的县人民医院感慨万千:“听说你现在在深圳混得很好, 已经在深交所挂牌了, 你已经不是从前我认识的小赵了。” “您也不是我从前认识的王院长了。”赵国栋笑了起来,玉龙河边上还种着上百亩的水稻,在微风中波涛起伏。 王副市长看了看手表,抬起头道:“我还有一个会议要开,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他看着赵国栋,笑了起来道:“今天市里举办返乡知青重聚欢迎会,好像还是小李的嫂子马校长牵头的。” “知青重聚欢迎会,那以前在我们广安县插队的知青都会来吗?”赵国栋好奇问道。 “联系上的,有一部分会来,还有许多没联系上的。从1968年到1978年, 有大约2000多个知青, 来到咱们广安县学习生活, 有一小部分永远留在了这里, 大部分都回到的城市里去,但对于他们来说,广安是他们的第二故乡。”王副市长开口道。 …… 马秀珍已经带着李玉凤来了欢迎会现场。李玉凤原本是不想来的,但是马秀珍非要把她一起拉过来,当年在他们卫星大队第八小队插队的知青,有很多人都来了。 有被推举去当了工农兵大学生的老严、也有后来凭借自己实力考上了大学的方金玉和杨振国,还有像马秀珍这样,选择留在了广安的杜虹和徐江。 赵国栋已经在广安小有名气,大家看见李玉凤,纷纷都上前向她招呼。 老严笑着道:“现在要改叫赵夫人了!”大家回忆起1977年的那个秋天,小宝儿出生,在小队晒谷场上的那一次宴席。 “老队长身体还好吗?”老严有些感慨道:“我记得那次他喝醉酒了。”他说,“我还记得,当年的那一桌子菜,都是赵董事长端上来的。” 那个年代的人很淳朴,淳朴到一顿饭还能记得十几年。 忽然间会场上爆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台上的主持人介绍道:“下面欢迎我们王副市长作为知青代表,为大家发言。” 李玉凤朝着人群看过去,见赵国栋就坐在主席台的边上,他果然跟着王副市长一起来了。 “我其实不是知青,我是被下放的干部,但我和你们每一个知青一样,认真改造、参加劳动……”王副市长侃侃而谈:“有人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完全错误的十年,知青下乡也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但是……我知道,你们每一个来过广安,参加过夏收、秋收的年轻人,会永远记得那几年。没有那些年的艰苦磨练,造就你们的钢铁意志,就没有现在的你们,也没有祖国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 “所有我们曾经经受过的苦难,那都是上天的恩赐,所有我们流过的热泪,最终会化成雨露,浇灌我们的生命之花,让我们加倍绽放异彩。” 雷鸣般的掌声不断响起,知青们擦去激动的眼泪,不知不觉中,李玉凤也红了眼眶。最为一个从后世来的灵魂,她终于感受到了,这个时代最振奋人心的时刻。 “十几二十年前,你们来到了这里,这里从此就成为了你们的第二故乡,不管将来你们会在哪里停留,广安永远欢迎你们回家!” 马秀珍擦了擦眼角的热泪,发现自己腰间的BP机响了响,她看了一眼,向在座的各位笑着道:“刘振华和柳依依过来了,我去门口迎他们一下。” 听见这两个名字,大家脸上的表情显然都有些异样,马秀珍便笑着道:“都是老知青朋友,大家都不用在拘谨了。” 李玉凤倒是不觉得什么,过去了那么多年,她现在连刘振华长啥样都忘了,李玉凤站起来,从人群中慢慢的往赵国栋那边走。 他被王副市长安排在主桌,跟市委组织部的几个领导一起坐着,看见李玉凤过去,便一本正经的抬起头,听她说话。 “你来参加宴会,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李玉凤小声埋怨。 “王副市长说是三嫂牵头搞的,我就知道你会过来。”赵国栋看着李玉凤,深邃的眸中带着温柔,李玉凤已经三十出头了,但皮肤还是弹指可破,微微烫卷的长发搭在肩头,特别的有女人味。 赵国栋故意玩笑道:“我听说刘振华也要来。” 这话一说,李玉凤果然就皱起了眉心,狠狠的瞪了赵国栋一眼,赵国栋笑了起来,拉着她的手道:“你不想看见他,就坐我这里。” “不想理你!”李玉凤反射性的想伸手戳赵国栋的脑门,想着市委的领导同志都在,就没好意思戳下去,收回了手道:“少喝点酒,一会儿咱回去瞧阿婆去。” 赵国栋点点头,在她手背上亲了一口,放她离开。 马秀珍已经带着刘振华和柳依依进来了。多年不见,就算之前有过什么不愉快,但时间一向是最好的良药,大家重新在见面的时候,倒还是一副心无芥蒂的样子。 “刘总你好!刘总你现在在哪儿发财啊?”老严率先迎了上去。 刘振华穿着一身西装,头发梳的油光雪亮的,上来跟老严握手,笑着道:“发什么财啊,不过就是自己坐坐小生意,赚点小钱。” 刘振华并不知道赵国栋和李玉凤也来了,这说话的口气听着谦虚,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假惺惺的。 一旁的柳依依还是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和几个老知青都没打招呼,隐形人一样的站着,马秀珍瞧着尴尬,笑着道:“依依,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 柳依依这才算笑了笑,脸上表情却很勉强,伸手挽着刘振华的手臂道:“现在振华能赚到钱,我就在家里打打麻将养养狗,日子比以前过的轻松了,人就漂亮了。”她接着道:“哪里像以前,每天一睁眼都有干不完的活,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 几个女知青上下打量这柳依依的穿着打扮,脖子上一根粗大的金链子很引人注目,但识货的人都知道,这根金链子的价钱,肯定不如李玉凤手上戴着的那一枚鸽子蛋大的钻戒值钱,人家可是真正的老板娘了,却从来没显摆过。 “那你可真是好福气,”有人笑着道,又问:“你和刘振华怎么没要孩子呢?你们年纪也不小了吧?” 柳依依的脸色显然有些尴尬,但很快笑了起来:“养孩子多麻烦,况且现在国家不是提倡计划生育,要控制人口增长嘛,我们两个就说好了……不要孩子。” 大家若有所思的点头,正这时候,李玉凤从赵国栋那边回来了。 她看见刘振华和柳依依,脸上仍旧带着笑容,冲两人点了点头道:“我刚过去想喊国栋来给大家打个招呼的,那边王副市长拉着他和人敬酒呢!”赵国栋一过来,刘振华的脸又得绿,李玉凤也只好找了个接口。 “小赵现在是大忙人了,咱小队出去的人,就数他最出息了。”老严才开口说,一旁就有人用胳膊肘蹭了蹭他的手。然而老严走的早,压根不知道赵国栋和刘振华还有那么一个过节,只笑着继续道:“只可惜当年开放高考,小赵没去考,不过他要是去考了,没准也不会有今年的成就,这都说不准。” “国栋他现在已经拿到了T大的建筑专业本科证书了。”李玉凤笑着道:“前两年抽空考的,一边做生意一遍学,居然让他给考上了。”这件事情倒不是李玉凤故意要替赵国栋显摆,实在是她也觉得非常不容易了。 刘振华一直不敢拿正眼看李玉凤,但在听到她的声音之后,还是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觉得特别奇怪,为什么李玉凤却还像当初他离开生产队时候的模样呢?大家都变了,他变的越发市侩、越发圆滑;柳依依变的更加冷傲、孤僻;老严发福了;马秀珍也不像从前那样青涩纯真。 但李玉凤……还是当初他认识她时候的模样。 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她,所以这些年对她还是这般念念不忘,即便被她冷嘲热讽,但最后他还能记得她最初的那个笑容。 看见刘振华这样看着李玉凤,柳依依脸色煞白,紧咬着牙关,脸上的笑容都变得有些扭曲。 …… 宴会接近散场,刘振华和柳依依率先退席了。 酒桌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大家都有了一些醉态,刚刚一直沉默的众人这才好奇了起来,问道:“柳依依后来是怎么又跟刘振华给搞到一起了?” “怎么不能搞一起?他们在生产队的时候不就经常眉来眼去?” “我听说他们考了同一个学校,对了……柳依依有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人开口道:“大概是几年前吧,我们医院收治过一个病人,孩子六个多月了早产,听说是被家暴打没了……” 那人四下看看,小声道:“后来我看见病历资料上写的,就是柳依依,当时流产的家属签字就刘振华签的。” 众人唏嘘不已,谁能想到刘振华会是这样的人。 “其实我也听说了,说刘振华跟着别人投机倒把差点进局子,现在好些人听见他的名字就躲。”老严也跟着开口。 “算了……人都走了。”马秀珍叹了一口气,看着方才两人离去的出口。 从这里离开,大家走同一个出口,但出去之后,每个人却都有自己不同的路。 ……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是一个举国欢腾的日子,是香港回到祖国母亲怀抱的日子,也是深圳凤凰地产公司旗下所属的凤凰楼豪华别墅小区开盘酒会的日子。 作为凤凰集团的董事长夫人以及济春堂行政总裁,李玉凤一早就来到了现场,配合礼仪公司做最后的场馆布置。 客人们都还没有到,李玉凤站在红地毯上,看着四周的鲜花、美酒、佳肴。 赵国栋终究还是成功了,以比原文中更快的速度成功了。陪伴在这个男人身边的七千多个日夜,让李玉凤觉得,曾经只想要一栋别墅这个想法真的太过幼稚了。 赵国栋这个人,才是值得她不离不弃、永远守护的财富。 “董事长夫人,董事长到了。”一旁的年轻助理向她回话,李玉凤抬起头,看着年过而立的赵国栋向她走来。 服务生送了红酒过来,赵国栋拿了酒杯,送到李玉凤的面前,两人轻轻碰杯。 甘醇的酒液充斥着口腔的每一个角落,赵国栋拉着她走到酒店的阳台上,欣赏着灯光璀璨、遍地霓虹的深圳夜景。 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放到了李玉凤的掌心。 “这是什么?”李玉凤好奇的问他。 “楼王,给你的。”赵国栋漆黑的眸色中透出笑意,抿了一口红酒,勾了勾唇道:“你晚上说梦话……我听你说起过……你想要一栋别墅。” “呃……” ===全文完===